“你是说,那根焊条是他用来增加自己嫌疑的?”
曲卿问。
方乐点头,说:“不错,其实这也符合一般人心理吧,譬如你是凶手,你在犯案后离开的时候,可能会疑神疑鬼,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什么东西或者痕迹留在了现场,警察会不会依据这痕迹慢慢怀疑到自己呢?”
“反过来利用一下,在现场遗落一样和自己有关的什么东西,或者刻意留下某种痕迹,也可能诱导警方来怀疑自己。”
“这道理并不难想。”
“结合我前面的猜测,刘国胜特意异地杀人弃尸,就是为了将黄自聪的死亡延后,以最大化地给女儿制造不在场证明,那么丢下一根焊条来做铺垫,也就顺理成章了,因为他女儿不可能跟焊条有关,他才会。”
曲卿想了想,质疑说:“你讲的有道理,大约也是人之常情,但他既然有心保住女儿,现在却又完全不认罪啊。”
方乐估摸着说:“估计,还是一种侥幸心理吧。”
“虽说他想让女儿摆脱麻烦,但并不代表自己就愿意承担杀人罪。”
“毕竟他坐牢坐了8年,出狱没多久就又犯了杀人罪,不是死刑也是无期。”
“最糟糕的情况下,他一生的剩余时间里,都必须要在牢里度过了,即便为着女儿着想,他肯定也会有恐惧,有抗拒,不然在决定杀人之前,他也不至于买酒壮胆了。”
“既然现在他女儿不会遭受杀人指控,算是安全脱困了,他自己自然会想着如何保全自己。”
“我想他被抓前去了火车站,是真的迟疑要不要逃走。”
“人都是矛盾体吧。”
“能顾得了关心的人的话,也会轮到顾着自己。”
但也唯有此,才显得人性的真实。
方乐有感而发,心生慨叹,曲卿也一时无言。
可感慨归感慨,他们是办案人员,让犯人认罪才是首要,至于有什么关乎人性的内情,不在考量范畴之内。
想着想着,曲卿忽眼也亮了,分析:
“也就是说,刘国胜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为了女儿。”
“他不认罪,也是觉得女儿已经可以脱困了。”
“那么,想让他开口,也只有他的女儿才是突破口了。”
方乐竖起一根大拇指……
——
刘欣欣无疑涉案了,但是矢口否认。
她既然连伤过人都不承认,那么和杀人案有关就更是无稽之谈。
曲卿和方乐的思路是,让刘欣欣承认伤过人,增大作案嫌疑,或者得到增大刘国胜嫌疑的口供,来间接来给刘国胜制造心理压力,从而迫使其开口认罪。
有了思路,调查方向也就有了。
刘欣欣疑似用来伤害黄自聪的凶器,是一把至少存放了数年的匕首,生过绣。
刘欣欣现在刚刚十七岁,几年前的话,她大概率是在上初中乃至还是在上小学。
实质上她9岁的时候,她父亲入狱,那时候,她才是小学三年级。
刘欣欣在家庭悲剧出现之前,是个很幸福的孩子,她那时候,绝不可能和匕首什么的扯上关系,定然是在父亲出事以后。
从刘欣欣后来的家里,肯定是不会问出什么来了。
曲卿就和方乐先后来到了刘欣欣曾就读过的小学和初中,最终确认,刘欣欣上小学最四年级的时候,发生了“小刀事件”。
刘欣欣爸爸坐牢后,她在学校内遭到了歧视,特别是受害人家属由于不满赔偿数额,特意来她学校里闹过,以给她妈妈压力来增大赔偿,说起来很不光彩,这给刘欣欣带来了很大心理阴影。
她遭遇歧视,就是那时候开始的。
那之后,她整个人就变了很多,和同学之间的冲突矛盾也增多了。
最终在一年后,她有次上学带了刀子来,持着刀子面对所有人。
校方介入,想没收她的刀子,可刘欣欣倔强得很,敢拿着刀子面对校领导,最终那把刀子也没有收回去。
校方并不敢对刘欣欣强行做什么,毕竟这事情的发生和校内歧视有关,闹大了对学校不好,只好严厉告诫其他学生不要再招惹刘欣欣。
其实出了刀子事件之后,那些学生也没人敢惹她了,连接近都不敢,因为貌似刘欣欣每次上学都带着刀子,刘欣欣和他们之间就竖立起了一堵无形的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