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原本是躺在茅草屋一角的草席上动弹不得的,见阿桑进了茅草屋来,却扶着季秀艰难起来,半直了身子,用挑剔的目光将她前前后后、上上下下都打量了一番,薄唇里冷哼似的吐出了四个字:“薄有姿色。”
阿桑低着头一动不动。季秀更是不敢说话。他们都没有忘记阿桑父亲的那条黑色长鞭。
这个连站都站不起来的男子发起火来怒气惊人,一条黑色长鞭每每打得阿桑鬼哭狼嚎,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阿桑最惨烈的记忆,是十四岁那年偷偷跑出去看姜寨的少主荷露娶亲,十三条鞭痕纵横交错,把阿桑的后背打得惨不忍睹,直直趴在席子上不能动,被季秀照顾了整整三个月才缓过气来。
但是阿桑父亲这次却没有打阿桑。他那条黑色的长鞭就躺在他右手边的草席上,如一条蛰伏的毒蛇般一动不动。
“去,打开那个箱子,把里面的衣服拿出来换上。”阿桑父亲声音冷淡地说道。
阿桑疑惑着走过去,将那个从来没有打开过的箱子打开,然后她被那套耀眼的衣服闪坏了眼睛。
这是一套专门为孟春舞会准备的舞衣。该怎么去形容它呢?一向被公认为稷下川第一痴傻的阿桑想不出什么合适的言辞。她的手轻轻在那套舞衣上拂过的时候,想起了林间穿梭而过的那阵轻柔的风的质感;她小心翼翼地把那套舞衣抖开的时候,想起了夜空中大大小小无数颗星辰齐齐闪耀着的璀璨。
“你这么个傻子,除了薄有几分姿色外,别无所长。”阿桑的父亲一脸嫌弃地说道,“去,穿上那套衣服,到今天晚上的孟春舞会上,抢个男人回来。如果抢不到的话,就别来见我了……”
突然间阿桑父亲的声音又变得暴躁起来:“混账,给我住手!衣服不是在这里换!教过你多少遍了,男女有别,不要在男人面前随随便便脱衣服!季秀,闭起你的眼睛!真是个蠢货……”他一边说话,一边也紧紧闭起双眼,右手下意识地去摸索那条黑色的长鞭,长鞭如蛇一般抖动了几下,在空气中虚击出几声响,却终于无力地垂下。
孟春舞会一向是稷下川九寨最重要的集会之一。
上古之时根本没有那么多规矩和禁忌,群婚才是社会的主流。孟春是春天的第一个月份,此时春暖花开,万物生长,又是农闲之时,因而被定为祭祀社稷的日子。每夜的孟春舞会上,已经步入求偶期的青年男女们自由交往,若是看对了眼,相互邀歌邀舞,肌肤交接相依而坐,或者至附近的树林草地中去玩闹快活一番,也属平常。
这夜也是如此。这夜的孟春舞会地点就定在了姜寨外的空地上。天还未黑之时,姜寨的少主荷露就和自己的夫君青叶一起忙里忙外,做好了一切准备工作。姜寨的少男少女们亦是精心装扮过自己,选择盛装出席。
和前几夜的孟春舞会不同的是,这夜出现在舞会中的少男少女格外的多,就好像稷下川上下九寨的少男少女全部聚集在一起了一般;而他们的衣饰打扮也较前几夜更加隆重,就好像有什么关键人物会出现在今夜的舞会中似的。
月亮挂在柳树树梢的时候,阿桑和季秀沿着姜寨后头的小路,偷偷摸摸地赶了过来。阿桑穿着那套闪闪发亮的衣服,一时觉得手脚都无处安放,季秀精心修饰过一番,一眼望过去竟也如同蒹葭玉树一般。
阿桑不住地打量着季秀,直把他逼得红了脸。“季秀……”她结结巴巴地开口道,“倘若……倘若无人……愿意嫁我,我们……你……你嫁我可好?”
阿桑一出世,母亲就不知所踪了,自幼和父亲相依为命。季秀则是阿桑父亲在阿桑三岁那年于丛林小溪旁捡到的婴儿。两人自小一处长大,从来谈笑无忌。故而阿桑想到什么都说什么,从来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可是季秀听到这话后却默默垂下了头。
“不可能的。你父亲不会同意的。”季秀低着头说道,阿桑看不清楚他脸上的神色,“你父亲不是一般人。他的心很大,你和我都有不同的用处。”
“用处?什么用处?”阿桑疑惑。
“不知道。我只知道,今晚的孟春舞会,他要我时刻盯着你,不允许我下场跳舞。所以我知道,倘若你的夫君不合他心思,他是真的会不让你进家门的。”季秀很肯定地说道。他不是阿桑,从小痴痴傻傻、疯疯癫癫,他比一般人格外敏感悉心,被阿桑父亲别有用心地养到现在,做出这样的判断并不困难。
阿桑还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