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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六章 西施舌,海人参(上)——为(1 / 2)

(感谢书友未成年面包树10000起点币打赏,荣升舵主,谨以此章,恭贺之。)

老人采集的沙虫质量非常高,表皮肥厚,每一道束环的颜色都非常鲜艳且向外凸起。

这就意味着沙虫非常健康,在砂砾中的活跃程度比较高,吃得更多、消化能力更强,积累的营养也更加丰富。

用比较通俗的话来说,这些沙虫,是已经锻炼出三角肌和马甲线的运动员沙虫。

沙虫能够食用的部分只有一层表皮,那么理所当然,它的表皮愈厚,则味道愈好。

像这种品质上好的沙虫,已经完全称得上是刺身级别,配上芥末蛋黄酱和香醋,那滋味想想都能让人流出二斤口水。

不过考虑到一众女人和可怜的姜大公子,林愁不得不放弃了这个诱人的想法。

一篓子沙虫已经能让姜大公子师太成这个样子,要是再来个刺身,连林愁都觉得自己是恶意满满的大反派了。

那边女侍者早已在院落中摆开了各种厨具,锅碗瓢盆油盐酱醋一应俱全。

当林愁提出需要一只鸡时,女侍者直接给他带回了一只非常漂亮的彩虹榛鸡。

而且这只榛鸡还是少见的至少活了七年的雄鸡,长矛一般的尾羽七色俱全,鸡冠都长到了巴掌大小。

林愁不得不感叹姜大公子的奢侈,彩虹榛鸡在九膳宫一战中薛阵曾用它为原材料制作过一道藏凤,其味道之鲜美连林愁也没办法否定。

彩虹榛鸡作为罕见的二阶异化生物,速度堪比三阶敏捷型进化者,极难捕捉。

它的味道鲜美,有着飞龙的别号,而姜大公子居然把它作为常备食材?

连林愁制作龙虎斗时都只能用次一等的七彩榛鸡,那味道自然是远远不如彩虹榛鸡的。

不是林愁以次充好,而是这彩虹榛鸡实在是太过罕见了。

彩虹榛鸡长足七年之前,只能称为七彩榛鸡。

虽然速度快的惊人,可也架不住它那风骚至极的鲜艳羽毛和鲜美的味道,凡是荒野上有点追求的异兽,哪个不想吃两口好的?

敌人遍地,到处都是红着眼睛等着从它身上啃下一块肉的吃货,彩虹榛鸡的一生,活得极为艰难。

林愁决定以最高规格为这只彩虹榛鸡举行葬礼,三下五除二,放血、摘毛、去内脏、脱骨一气呵成,不到一分钟时间,这只榛鸡已经骨是骨肉是肉、骨肉分离,在案板上堆成两小堆。

作为少有的普通人都可以食用的二阶异兽,或许其滋味鲜美的代价就是身体内蕴藏的本源少到可怜。

这种低性价比的东西,一般为进化者们所天然抵触,就注定了它只会走向另一个极端,成为上城区的富人们口中的奢侈品。

把鸡骨与葱姜、香叶、草果一同入清水锅烧开,沸腾后撇去浮沫。

再下去皮和筋膜的鸡肉煮十五分钟,只选两大块鸡胸肉捞出,其余一同在锅内炖成高汤。

鸡胸肉撕成细丝,用料酒和红葱头浸泡腌制。

沙虫同样切成薄片,撒料酒腌制。

下城区的人们在制作沙虫时,习惯将沙虫焯水后再进行制作。

事实上,沙虫焯水后的口感就会大变样,不再脆韧,而是“滞”,完全不同。

前者会让人感觉爽口愉悦,而后者只会让人觉得费力难咬,一锅炖出,才能最大限度的保留沙虫的口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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