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真是视钱财如粪土。”池晏羡慕道,“我要是有你这个能耐就好了。”
他要是出去一趟可以捡到大多数人一辈子都挣不到的钱,谁也没想从他手里掏走一个铜币!
池晏宁愿当个守财奴,也不想当个散财童子。
让仆人们把箱子抬走,又让管事的带新来的奴隶去洗澡剃头,池晏才跟克莱斯特走回城堡。
身边没有其他人了,池晏才问克莱斯特:“你们这一趟出去,有没有遇到什么事?”
现在池晏迫切想知道外面的消息,历史的教训告诉他,闭门造车是没有好处的,必须要紧跟时代潮流,做一个站在时代前端的弄潮儿。
克莱斯特:“没什么事,我们挑的路几乎没有碰到人。”
池晏:“我还想了解下外面的事呢,自从乔什离开以后,我都不知道外面现在流行什么。”
克莱斯特想了半天,终于找出了一件还算新鲜的事。
“我之前看见有贵族穿奇怪的鞋子。”克莱斯特,“后面的跟很高。”
池晏:“……”
时代特产,高跟鞋。
克莱斯特还说:“不过看起来很重,应该不太好走路,你想穿吗?”
池晏连忙摇头:“不。”
不知道丝袜是什么时候出来的,就算出来了,他也是绝不会穿的!
哪怕遍地都是男人穿丝袜,他都不会跟他们同流合污。
而且丝袜上还有蕾丝,想想就让池晏起鸡皮疙瘩。
虽然现在丝袜不算女装,但是女装这种事,有了一次就会有一百次,他是拒绝的。
听说以前欧洲这边,粉红色是代表男性的,蓝色代表女性。
因为粉红色是鲜红色的变种,听说是因为没有能染出大红色的燃料,只能染出粉红色,而红色是鲜血的颜色,是战争和男子气概的代表。
蓝色则是忧郁沉静温婉的象征。
只是后来人们追求中性化,性别平等,女人们纷纷穿上粉红色的服饰,男人们也可以尝试蓝色。
再到后来,女粉男蓝的原因被淡忘了,人们再次给颜色添上了标签。
池晏觉得自己就不一样了,他喜欢黄|色!
穿越来之前家里的运动服基本都是黄色的,走在路上,他就是最闪瞎人眼的那只崽!
如果一定要选一个颜色代表他的话,他选黄|色。
而且必须是明黄,要能闪瞎人眼,觉得他下一秒就要继承皇位的那种。
但是池晏还是很高兴他不必穿裙子——听说苏格兰裙子还是真空的,要是风一吹……
那画面实在是太美了,不敢想象。
尤其是一群男人真空穿裙子,齐齐被风吹起来。
辣眼睛!
但如果穿裙子的是克莱斯特。
池晏想了想那个画面,最后觉得果然什么都得看脸。
新来的奴隶们都分配到了住所,因为人数太多,所以也很挤,但没有一个人抱怨——他们在深渊下的时候,每天睡觉也是找一个狭小的角落,一定要被岩石围着,确定没人能从后方偷袭自己才会安心。
等仆人走后,他们才互相看着对方的光头。
“真丑。”
“你说我丑?”
“是啊,你看我,多好看。”
“你鼻子这么大还好看?你看我的牙,这才叫好看,一看就凶猛!”
“你两颗门牙有什么好看的,就该弄两颗獠牙出来的。”
“可惜不能把我的角露出来,我的角才是最好看的。”
“露角又没用,角求偶的时候才有用。”
“是哦,咱们的求偶季也要到了。”
“嘿,我看这里的领主就不错,又小又可爱,我看见他的第一眼,就想给他看我的角。”
“要是他能摸一摸我的角就更好了。”
“你的角有什么好看的,我的角才好看!又尖又粗!”
站在门口,正准备进去嘱咐族人们不要闹事的克莱斯特:“……”
呵,难道你们的角有我的黑,有我粗,有我的更适合求偶吗?
作者有话要说:十点还有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