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之名,媒妁之言啊!凶女人,不!我、我娘把我卖到王府里就是要照顾小少爷嘛!如果被小少爷知道我们有这样子的想法,少爷肯定会生气的!」古人都最怕什麽道德观念的了。
果然我这麽说,她便马上停下了脚步,手支着下巴,陷入深思。
我就知道这招肯定行得通,连忙抽开她的手拔腿就想跑。
「等等。」结果她却一手捉住我的衣领把我提了起来,害我两只飞毛腿在半空中晃呀晃,英雄无用武之地。「你刘大婶我最讨厌的就是什麽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想当初刘大婶就是不顾父母的专制,执意要与我一见钟情的相公私奔,才会有幸福的下辈子。所以,今天刘大婶也要小花永远幸幸福福的!走!」不会吧!我嘴角抽搐,这麽巧!
别人遇不到的我都遇上了,整个朝代那麽多人,怎麽就是要让我遇到一个年轻时候跟别人私奔成亲的女人?!
刘大婶啊,你那只是个别例子,可不能以偏概全啊!
最後刘大婶还是托小宛替我把唇纸带给管事婆婆,把欲哭无泪的我扔到几个心灵手巧的丫环手上,任由她们在我身上穿上那个戴上这个的,把我折腾得死去活来一想到小宛临走之前给我的那个凶狠狠的眼神,分明就是在怪我给她额外的功夫做,还向我挥了挥拳,看来我只有死的份儿了。
「唉......」我捧着盛着数杯热茶的盘子,暗自慨叹。如果真的突然被我穿回去的话,我发誓我一定会去学空手道,抵抗不人道的「暴力」。
站在我身边的「一号」冷眼一挑,压下声量怒骂道:「烂花!别叹气,那麽多客人在,你不可以让王府,不可以让小少爷失礼!腰挺直一点!」她接着向前方刚经过的达官贵人微笑行礼,清丽可人,谁知道她暗地里把手伸到我背後,用力掐了一把,立刻痛得我露齿「微笑」。
灵灵水波在她一双圆核大眼中转呀转,迷得一众富家公子小鹿乱撞,双腿一软就倒在地上吃吃流鼻血,从到头尾「一号」仍然保持官方式的微笑,企图掩饰浮现在额角的不爽甚至还向那被下人抬走的贵公子扬手道别。
这女人不当演员真的是太浪费了
「书盈姐,下一次不要那麽用力啦,很痛耶!真是不明白,今天其他十四个童养媳都来了啊,每一个人都漂漂亮亮的,少我一个也不少啦。」我不满地撅着唇抗议。
这「一号」范书盈在我第一天被她抢去小牌子以後,就知道她的个性与别不同,三番四次套口风之下,总算是确定了她跟我一样......都是穿来的!
更与别不同的是她跟永陆轩一样都爱叫我烂花,有时候心情好则叫我小花。她已经来到这个朝代三年多了,整天想着要回去,结果时间一长也就放弃了。
看见其他童养媳飘逸得像仙子下凡,丝绸与轻纱化合成一件件织女所制的仙衣挂在她们身上,感觉就像有一群站在顶峰的模特儿在走秀,一举一动都是艺术,充满了气质美女的感觉。
而我因为年纪太小,而且又不高,只能穿上一件鹅白色的普通衣服,一点美感都没有,刘大婶还说我可爱,我看我就只像帮模特儿拿鞋子的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