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美云,“……”
好在赵振很快出来了,他朝着沈美云和季长峥说道,“问清楚了,可以换,走吧,我带你们去前面的柜台。”
“照相机很贵重的,都放在三楼的玻璃柜里面了。”
等上去后。
赵振便让售货员把照相机给拿出来了,四四方方的一块,还是银白色的,面前还带着两只圆乎乎的大眼睛,有点类似望远镜的那个连体形。
而且,在照相机的上面,还写着两个字。
海鸥。
一看质量就很好啊,沈美云忍不住喜欢上了。
谁不喜欢拍照啊,她也不例外,只是这个时代有太多的局限性,但是如今可以有拍照的机会,她也不想错过。
见她喜欢,赵振便说,“这一台三百八,比自行车贵六十块,你们要的话还要在补一个差价。”
这——沈美云犹豫了,说实话三百八太贵了,这是贵到离谱的价格了。
她有点想说,要不算了,还是把自行车退了。
结果——
季长峥直接掏钱出来了,“六十对吗?钱在这里,老班长你帮我们把这照相机给包起来。”
一看到季长峥这动作,沈美云急了,拽他,“三百八太贵了,我们不要了。”
季长峥,“要,我媳妇喜欢就行。”
“不用考虑价格。”
——因为他会赚钱啊!
第52章
沈美云听到季长峥这话的时候,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上辈子她听人说,男人只要肯为一个女人花钱,那么这个男人大概率是爱这个女人的。
因为对于成年人来说,血汗钱在哪里,爱就在哪里。
当然,这个说法并不是适用于所有人,只是说对于普通的大众来说,确实是有一定道理。
后来沈美云仔细想过这个问题,好像也确实如此,她和前夫赵建宇两人离婚的时候,原本可以和平离婚的。
但是,她当时在为对方创业期间,镇守大后方,扫除对方后方一切困难。
可以说,前夫赵建宇在前期能够创业成功,沈美云是有一半功劳的,以至于离婚的时候,沈美云要求分割对方财产一半。
在她看来这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刨除婚姻法的规定,更别说,对方创建公司的时候,还是有她一半功劳,哪怕是如此。
要分割对方一半财产的时候,赵建宇仍然是不可置信的,以至于多年过去了,沈美云仍然记得对方当时的那一个脸色和目光。
可以说是用吃屎来形容。
或许对于当时的赵建宇来说,比起离婚更为可怕的是,被沈美云分走一半财产。
尽管对方十分不愿意,但是架不住沈美云坚持,并且拿出多年付出的证据,对簿公堂,而后在法官的裁决下。
赵建宇这才同意将一半财产,分还给她。
那一次,让赵建宇伤筋动骨,也让他们之间彻底成为陌路人。
想起过去种种。
沈美云忽然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她其实不太记得当时的心路历程了。
或许那是她人生里面,最为晦暗无光的一段时间。
这让,她几乎是条件反射的想要去忘记,忘记那些让人痛苦的事情。
“美云?”
季长峥一连着喊了次,沈美云才回过神。
“嗯?”她轻轻地问了一句。
这让季长峥有些不安,他不知道该如何形容之前的美云,明明就近在他眼前,却让人有一种抓不住的感觉。
仿佛,她随时会离开他一样。
这让,季长峥越发患得患失,“你还好吗?”
沈美云点了点头,“很好。”
她看着季长峥英朗的面庞,他身上有着少年人才有的朝气蓬勃,和赤诚热烈。
沈美云垂眸,她心想,或许要朝前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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