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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自己与众不同,那么多年了,居然毫无长进。

我曾爱过他。

我记得十年前的那个晚上,我提前完成了任务,带着光精灵的头颅回塔。那个光精灵与我不相上下,杀死他耗费了我几天几夜的谋划,还带来了一道几乎贯穿胸口的伤痕。我几乎耗尽魔力,但仍然马不停蹄地赶了回去,我想要用这头颅换取老师的赞许。

我直接传送到了塔顶,与雷歇尔休息的地方只有一墙之隔,这是属于我的特权之一。我可以直接来到最接近雷歇尔的地方,不需要通报,没什么东西阻拦。尽管深知他有一大堆防护措施,传送到塔顶也不代表什么,我也一度为这信任自豪不已。只是这一天,在听到那对话的时候,我为得到这项特权深深后悔。

“……全部?”魔鬼语隐约传来。

“当然。”雷歇尔说。

“包括你最好用的那把刀?啊,那可是个美味的灵魂。”

我敲门的手停住了。

“只要你出得起价码。”我听见我的老师这样回答。

“是吗?我还以为你很喜欢他呢。”魔鬼喋喋怪笑,“你真的舍得把他卖给我?”

“我说了,只要你出得起价。”雷歇尔傲然道,“海曼是我最好的学生。”

“海曼是我最好的学生”,这话雷歇尔说过很多次。当他这样夸奖我,他的语气总之微微上扬,带着骄傲与认可,每一次都让我热血上涌。雷歇尔对魔鬼说一样的话,在谈到交易我灵魂的时候,一样句尾上扬,满怀骄傲。

而我如遭雷击,仿佛浑身的血都结了冰。

我早就知道我的老师是个什么人,他邪恶又残酷,和魔鬼交易。我知道他将他人视作蝼蚁,他有时会将一些学徒扔进必死的境地,另一些则生不如死。我只是从未想过,自己也是蝼蚁中的一员。

海曼是雷歇尔最好的学生,是他最锋利的刀,是他最喜欢的孩子。我沾沾自喜,甘当走狗,以为自己与众不同。

结果,我不过是他田里最大最显眼的一颗萝卜。

我在法师塔中,雷歇尔肯定知道我在听墙角,他甚至无意隐瞒。是觉得我逃不掉,还是觉得我甘心当一颗忠心耿耿的萝卜,会乖乖等着下锅?现在想来,没准是后者。我那会儿就像个狂信徒,好像他要我去死我也会听话——别人这样认为,他这样认为,甚至我都这么认为。直到我站在门外听见了他的话,被一个耳光扇醒了,我猛然发现,自己并不信仰雷歇尔。

我只是爱他而已。

爱么,首先要有命在才行。

我跑了。

十年前我跑了,成为了雷歇尔法师塔唯一的幸存者。十年后我照旧跑路,篝火堆酒馆只是众多好酒馆中的一个,我当然有别的地方能欢度夜晚。游吟诗人哪里都能玩得开,法师哪里都去得了,我可不会浪费难得的休息日。

也祝雷歇尔玩的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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