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的木雀歌起得格外早。
证据是从浴室洗漱完钻进换衣间,还能看见孔长青站在全身镜前系衬衫袖口。毕竟往常她一觉醒来,几乎不可能在家里这位见到还没上班的总裁。
只是每天早上洗漱整装完,临走前会到床边将她揉醒,轻声告诉她,他要出门了。
虽然木雀歌认为她那个时候睁眼应声根本不能算作清醒,而孔长青似乎对此一直乐此不疲。
孔长青对着镜子整理西服领口,随后选了一条颜色风格适配领带,准备为自己打一个半温莎结。
这种结适合大多数的商务场合,不需要花费过多的时间,又能保持一定的正式和优雅度。
他的手法流畅娴熟,不过多久,原本扁长的深蓝色领带在胸口偏上位置结成一个对称的叁角,只需要最后微调余下领带的长度。
余光里见歌一动不动地盯着他手里的动作,看起来很感兴趣的模样,孔长青手中收尾的动作顿了顿,向她发出邀请。
“想试试吗,系领带?”他见女孩跃跃欲试的模样,笑道,“其实很简单。”
作为某种程度上的西装控,木雀歌看过用作画形式演示的打领带过程,经常在画布上画平面的领结,但还没有在现实生活中实操过。
木雀歌已经有些心动手痒了,但看着孔长青已经整装待发,装模作样道:“你上班不会迟到吗?”
“没关系,如果我不小心迟到了,大概也没有人会责怪我。”孔长青说着,已经将趋近完美的领带又重新拆了下来,单手递给木雀歌。
“哈,我竟然会担心老板迟到。”木雀歌伸手接过领带后翻眼睛自嘲,下意识地捏了捏手中钴蓝色的领带,微凉的绸缎质感。
在她两手牵着领带两端踮起脚尖的时候,身前的人也同时弯下了腰。
大约十分钟后——
“好了,雀歌,作为初学者你做的已经相当好了,”孔长青笑着向后抬高身体,躲开木雀歌再次伸过来的手,随即又捉住了它,“如果再不走,我可能真的会迟到了。”
“我说不行就是不行。”
木雀歌抄着手站在他面前,眉毛紧锁,目光也相当不好惹,因为她坚决不同意孔长青就戴着这么个奇怪的领带出门。
“你不嫌丢脸我还嫌丢人呢,谁家老板上班不仅迟到,还打着真么奇怪丑陋的领带?”
或许是被说服了,孔长青对她建议道:“那你再试试最后一次?我觉得你这次肯定能打出完美的领结的。”
就这样又过了五分钟后,木雀歌终于觉得挂在孔长青身上的领带顺眼许多,挥挥手让他赶紧走。
“我这辈子再也不会帮人打领带了。”她在楼梯口与孔长青分道扬镳的时候吐槽。
孔长青回她以微笑,嘱咐道:“结束后记得打电话给我,我来接你。”
将近九点,木雀歌换好衣服准备出门,齐笙的电话也刚好打进来。
“嗯,我也准备出门了,”她对着镜子用指腹抹开多出唇线的口红,不知道听到了什么,动作顿了顿,然后笑着回答电话那头。
“没关系,既然来了就一起去吧。”
挂完电话后,木雀歌视线落在梳妆台的一角,那里有只圆口的玻璃瓶,里面插两只黄玫瑰,颜色看起来相当新鲜。
这是孔长青昨天晚上买回来送给她的,木雀歌拆开后随手插在家里各处的花瓶里。
而在此之前不久,梳妆台上的这只花瓶里还插的是几枝蓝玫瑰,幽蓝的颜色,仿佛藏着难以宣之于口的心事。
实在很像他,木雀歌想。
那天收到乔笙转交给她的蓝玫瑰之后,没有去看卡片上的字,很容易就能已经猜出来花是谁送的。
果不其然,落款的连笔顺畅,圆顿有力,是陈明君亲手写的。没有什么特别的话,只是一句简简单单的祝福,同样是他的风格。
他不是会说情话的人,连写下来也会觉得羞涩,因为平日写的都是些冰冷严谨过头的数字和专业用词,只会在偶尔木雀歌将他欺负到无可奈何的时候,面红耳赤地小声背几句不知道从哪里看来的情诗。
但其实陈明君有他独特的浪漫方式,只不过他从来不觉得那浪漫,只是觉得是理所当然。
他将她分享过的歌专门收集整理成歌单,在她坐上车的时候播放;会以做实验的严谨态度去读木雀歌送给他的书;会去学做一道木雀歌说过喜欢的菜……
以及他们初次的相见,是木雀歌在突如其来的暴雨中埋葬一只被车撞死的小猫,他和朋友本是路过,却独自来为她打伞,还脱下自己的外套将小猫温柔地包裹起来,祝它睡个好觉。
最后撑着伞将她送到宿舍楼下。
“世界真小,对吧?我当时也很惊讶,陈明君竟然是其翔在德国做交换生时候的室友,因为其翔一直喊他皇帝陛下,我不知道他的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