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们觉得这个办法很好,于是也十分配合地生着火。
雷隐和明宇光晨去温泉区取水的时候,依昨晚地约定顺便带着那几个想洗澡的女生一起走进了丛林。
苞昨天一样,丛林中依然酷热难忍。但是由于并不是漫无目的地走,所以明宇光晨跟那几个女生从主观上感觉比昨天轻松了许多。
走了大概半个小时,雷隐忽然听到一阵奇怪的声音,他马上停了下来,然后一手把艾蜜丝抱在怀里,另一只手把手上的开路树枝举起来小心防备着。
看到他这样,其他人也变得十分紧张。
顺着旁边走过去,雷隐很快就看到了声音的源头。原来在密林中有一个约两米左右深,开口很宽下面逐渐缩窄的土坑,在那土坑里面,一只灰色的野兔正不断想尝试跳上来,可是因为太高所以没有成功。
“呀,是一只小兔子。”艾蜜丝十分高兴地叫起来。
看到这只野兔,雷隐也觉得很高兴。不过跟小女孩天真的想法不一样,他高兴的理由是因为他已经厌倦了吃那些贝类。这可是难得的野味啊。
“小表,你在这等一下,记住不要乱动。”看到那只野兔有可能真的从土坑里面跳出来,所以他马上把小女孩放下,然后到附近寻找可以攀爬的东西。其实以他的轻功,两米的高度根本不需要这么麻烦,只是因为有外人在,所以他并不想显露出来。
过了一会,他从一棵树上硬扯下一条树藤下来,试了一下手感还算扎实,于是他马上走回原处把树藤的一头绑在土坑附近的一棵树杆上,然后拉着树藤慢慢爬下了土坑。
那几个女生想不到他会为了一只野兔冒那么大的险,一时间全都一厢情愿地大受感动。只有对雷陷有一些了解的明宇光晨知道他绝对不是这么有爱心的人,所以很快就明白了他的意图,不由得一阵苦笑。
下到土坑底部的时候,雷隐一把抓住了那只野兔的耳朵。用手称了一下,估计这只野兔至少有两斤多重,他不由得笑起来。
因为一只后要抓着野兔,所以他只有一只手可以用。虽然用一只手来爬高对于一般人来说很困难,但是对于雷隐来说根本就不是什么问题。
就在他抓着树藤踩着坑面想要爬上去的时候,他忽然听得脚刚踩到的地方有一阵金属的声音。
他心里一动,马上又朝着那地方踩了一脚,果然再次听到像踢到金属一样的响声。
雷隐的好奇心大起,马上从脚边捡起一根树枝往那个地方挖去。
挖了没多深,他感到树枝碰到了一个很硬的东西。
往那东西旁边的地方挖去,竟然还是一样,挖到相同的深度主不再也挖不下去。
他赶紧把周边的土挖开,在挖了将近一个篮球大小的坑后,他终于看到了隐藏的东西,竟然是一块金属板。那块金属板很大,他在旁边的地方用树枝戳了几下试探面积,竟然发现所站的地方竟然全部在那块金属板的上面。
当他正想继续想确定面积的时候,上面传来明宇光晨的声音:“源内同学,你没事吗?”
抬头望了一下居高临下看下来的男学生,雷隐想了一下才回答:“我没事,现在我马上就上来。”
若无其事地用脚把挖起的泥土盖住那个露出来的金属板后,他抓着树藤很快地爬出了土坑。
看到他终于上来了。其他几个女生顿时松了口气。刚刚看他这么久都没上来,还以为他发生了什么事。
“小兔子,小兔子。”小女孩看到雷隐手上提着的野兔,顿时十分兴奋地跑过来。
那些女生也忍不住走过来看。
“抓住它的耳朵,小心不要让它跑了。”看到小女孩想抱的样子,于是他把这只野兔或者说今晚的晚餐给了她。
小女孩马上小心翼翼地抓住野兔的耳朵,然后用另一只把它抱在怀里。其他几个女生也弯下腰摸着他怀里的野兔。
看了她们一下,雷隐又转过头看着那个土坑,然后深思起来。
“源内同学,你怎么了?”看到他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明宇光晨问道。
“没什么,我们走吧。”
“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