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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故人邀约加入水雾族(2 / 2)

其次,人类的确是一种为了功名利禄,可以互相残杀的动物。我本人,并不喜欢和这种动物为伍。

和人类相比,水雾族和地穴族就简单多了,它们一般不会为了个人的功名利禄去做伤害集体之事。

就在这时,米中卫的催促再次响起,“难道你还要犹豫?”

我说:“如果我是孤儿,早就这样做了。我之所以犹豫,是因为担忧我的家人。如果我投敌了,人类不会放过我的家人,兴许我的家人也会觉得我这样做是天大的罪孽,兴许他们宁愿我死,也不愿意我投敌。”

中卫兴许可以丢下家人不闻不问,但我不行。

这个时候,一旁的男青年等待的不耐烦了,他大跨步走来,粗暴的拉走了中卫,并很不友善的埋怨道:“该走了,从今以后你和他有别,不应该再有任何来往。你是水雾人,他是人类,你们两个注定是入侵与反入侵的敌对关系。不论今日如何多情,明日都要将枪口对准彼此。”

就这样,他们走了。

他们走了之后,我将小白脸部长安置在了一张床上,又用被子将他的全身罩住,看样子就如同他睡着了一样,然后将铁链和脚链塞到了座椅地下,又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地上的咖啡汁,最后拿着对方的子弹枪、电dian击枪离开了船舱。

此刻是下午,冷风烁烁的刮着,地上险有人走动。我避开人群,快速朝着医疗部所在的大型飞船迈去。

始料不及的

是,当我打开舱门的时候,发现地上竟然歪歪扭扭躺着六七个人,看那样子应该是被电dian击枪击晕的。

到底是谁击晕的他们呢?

就在这一刻,窸窸窣窣的脚步声从飞船的下层货舱传来,脚步声中混杂着一个急促的声音,“你们快走吧,以后小心点,千万别让他们再抓住。再抓住,我可救不了你们。”

这声音有点熟悉,很像那个身着白色长袍的喂食员。

只是,他怎么可能放掉地穴族王子呢?他怎么可能不惜击毙数个人类,冒险去救地穴族王子呢?

就在我思绪乱飞之间,他们出现在了上层客舱与下层货仓连接处,并且第一时间发现了我。

那个身着白色长袍的喂食员用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复杂的眼神打量着我,然后冲我说道:“我看不惯他们利用高智商的动物做实验,准备偷偷放掉他们,你若是想要告密就去告密吧,反正我已经一把老骨头了,才不怕死。”

说实话,我非但没想过去告密,反而很感激他这样做,也很欣慰在远征军中还有这样一个和我志同道合之人。起先,我还以为除了我,其他人都可以堂而皇之的残害生灵。

就在这时,对方推开自己脸上浓密的长发,让自己的左半边脸颊露出来。

我朝着那张脸颊望去,着实被吓了一跳,那张脸竟然有半个巴掌那么大的褐色疤痕。这块疤痕明显已经年深日久,看上去至少有好几年了。

我知道,对方给我看这快疤痕,一定有自己的意图。

果不其然,听到了这样的声音,“这就是小白脸部长的杰作,我和他本是最好的朋友,岂料他竟然痴迷实验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有一次假仁假义邀请我去他家用晚餐。没想到,竟然在酒里下迷药,将我迷晕。等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他关在地下室,接下来的一连数个月,他一直拿我做实验。后来,我便装死,他以为我真的死了,便将我拉到荒郊野外埋了。这些年,我一直再找机会报仇,可是他步步高升,我却只能以‘活死人’的身份东躲西藏,连生计都成问题,更别提报仇雪恨。索性,这一次,阴错阳差的加入了远征军。而今,我面目全非,他根本认不出我,否则早就被他残害。至于我脸上的疤,就是他用硫酸烫的,这笔仇,我永远不会忘记。”

真想不到,在远征军中竟然还有这么一号人物。

不过,我也无暇理会别人的是非恩怨,毕竟这是别人的事情,何况,我连自己的事情都不够时间精力去处理。

当下,我需要好好考虑一下,到底要不要加入地穴族或者水雾族。不过,再考虑这个问题之前,我需要先护送地穴族王子和随从离开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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