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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我们相爱一生,还是太短。---沈从文(2 / 2)

我站在病床前逗她:“怎么样?现在觉得跟高考相比,哪个更紧张啊?”

苏眉作势想要打我,刚一抬手,发现正挂着点滴,只得悻悻地放了下来。

我继续问她:“名字想好了吗?”

她说:“嗯,叫福星。”

我诧异:“怎么取个这么俗气的名字?”。

苏眉难得正经:“其实对于现在的生活,我挺知足的,希望身边的亲人平安健康,永远有福星相伴左右。”我知道她是认真的,不禁湿了眼眶。

不过后来在正式取名时,苏眉和林牧产生了严重分歧。

苏眉告诉我,因为她给福星取了小名,林牧非要包揽大名的重任。

我说人家林牧好歹是知识分子,肯定不会错啦。

苏眉一脸嫌弃:“什么不错,他就是胡说八道,重组了我俩的名字,得出‘眉目传情’这个成语,非给儿子取名叫‘林情’,你说我能同意吗?”

我捧着肚子大笑不已:“那后来呢?”

“后来我只能想了个折中的办法,取了‘钦’这个字。”

我念念有词:“林钦,嗯,确实比林情好听多了,哈哈哈!”

那时的我正在着手生二胎的准备,我问苏眉有没有这个打算。

苏眉哀嚎道:“你还不如杀了我呢!反正我跟林牧已经说好了,如果他觉得一个孩子不够,那就让他去跟别人生吧,我是受够了。”

傻女人,你在那个男人心中的分量,比所有的孩子加起来都要重,他又怎么舍得背弃你,去跟别的女人生孩子呢?

苏眉偶尔会向我打听身边人的近况如何。

我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苏眉这不像你啊,你以前不是对什么事都漠不关心的吗?还总骂我是多管闲事的八卦婆。”

苏眉撇撇嘴:“还不是受了林牧的影响,他连昨天才见过、今天却不在了的隔壁家阿猫阿狗,都想要知道人家的去向。跟他比起来,我都不好意思承认自己是个活人。”

“哈哈哈,果然是常年生活在一起的两个人,性格会变得越来越像啊!”我大笑着总结,对苏眉的这一转变很是欣慰。

林牧的出现,让苏眉多了一些烟火气。

大学毕业以前,她是孤傲冷峻的苏眉,除家人之外,她唯一关心的,只有我和安宁,她从不讨好,也从不伪装。在她眼里,要么是朋友,要么是陌路,没有所谓的泛泛之交,她懒得去经营那些假惺惺的人际关系。说实话,那样的她让我感到害怕,害怕有一天,我也突然被她归到了陌路的行列,从此拿她那副一成不变冷冰冰的面孔对我。

从深圳回来后,她变成了孤僻冷漠的苏眉,从前略微有些优越感的她是懒得搭理人,现在的她是不愿和不想。少了一些飞扬跋扈的尖锐,却多了一份沉默和伪装。至此,我很难在她脸上看到发自内心的笑容。

可是自从林牧出现后,我发现苏眉总是战斗力十足。她时刻准备着要跟能言善辩的林牧进行一番唇枪舌战,生怕一不留神,就会被他占了上风。于是那个争强好胜、活灵活现的苏眉又回来了,却更贴近生活,更贴近我们。她不再掩饰自己对我们的关心,同时,对于我们略显啰嗦的嘘寒问暖,她也照单全收,不会再像从前一样排斥或拒绝。

苏眉常说,她和林牧之间的关系,就好比她每天都会产生好多次一枪崩了他的念头,却在去□□的路上遇到了他最爱吃的菜,从而忘却了自己是来□□的初衷。

这就是真正的生活,这才是真实的苏眉。

不得不说,是她拯救了林牧,让他不至于孑然一身、孤独终老;而苏眉她自己,却是被林牧重新赋予了新的生命。

身边人的近况如何,我确实要比久居在外的苏眉清楚一点点。

我的同桌之一花痴牛莉莉没能考上大学,高中毕业后读了个大专,一毕业就结了婚,不过新郎并不是那个苏眉号称第一个喜欢的无名氏傻缺男生。

闫楚锋作为体育特长生,考上了江城的体育学院,毕业后回郢城,顺利进入体育局工作,跟一个门当户对的相亲女结了婚,过起了安稳的小日子。几年前我跟他在一个高中同学的婚礼上偶遇过,新娘跟我是同班,同时也是闫楚锋他们篮球队的啦啦队队长。他向我打听安宁和苏眉的现状,说好久没跟她们联系了。

我没告诉他安宁一系列的遭遇,倒是把苏眉的微信号留给了他。我的想法很简单,只希望高中时意气用事的苏眉扔掉情书的那个画面,不要给这个男生留下太多的心理阴影。

宋阳在江城上了四年大学,交了一个华裔女朋友,大学一毕业就随女朋友举家迁往新加坡,再也没有回来过,我想他是怕在熟悉的地方睹物思人吧。我们断断续续保持着联系,他经常会给我寄一些肉骨茶、芒果干之类的零食,说是正宗新加坡产的。

后来听说我结婚,给我发了一个红包,我没收。于是他特地远洋寄给我四瓶包装精美的新加坡司令,说就当是随了份子。至于苏眉结婚时,他则送了满满一箱大小不一的布娃娃。苏眉欲哭无泪:“不能因为我酒精过敏,就这样欺负人啊!”

其实我们都知道,宋阳只是在对大姐大苏眉表达自己的感激。

至于肖涵,我在郢城偶然碰到过他一次,那时他身边有一个五岁左右的小女孩儿如影随形。

肖涵解释说,这是他在福利院领养的。在他第一眼看到这个女孩儿时,便觉得她身上有安宁的影子。

他无比骄傲地对我说:“你看,茉莉跟安宁像不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他给孩子取名叫肖茉莉,也算圆了安宁最后的心愿。

肖涵向不远处招招手:“茉莉,快过来叫阿姨。”

我一把抱住飞奔而来的小女孩:“既然是安宁的孩子,就叫干妈吧!”

在我女儿安安出生以前,我便向学校请了假,专心在家待产。直到安安出生、我也做完了月子,临近上班的期限时,我才突然意识到一个很严峻的问题:家里没老人帮忙带孩子。

张驰的父母早年便离了婚,各自都已重组了家庭,自然没办法顾及我们,我的妈妈常年身体不太好,且不论她从郢城来到陌生的江城会不会水土不服,让她操心劳力帮我照顾孩子,我也实在不忍心。至于为人师表的夏老师,肯定是不会放弃他教书育人的本职工作而改当全职保姆的。

考虑到安安的启蒙教育,以及张驰还算过得去的薪资水平,于是我便萌生了做全职太太的想法,想着把安安带到上幼儿园的年纪,再来考虑是继续教书,还是像苏眉一样自己开个店。

没想到我跟张驰一商量,当即一拍即合。有点大男子主义倾向的他,一直觉得挣钱是男人的事,女人就不应该在外抛头露面跟男人抢地盘。

虽然我不赞同张驰的说法,但也改变不了我即将沦为家庭主妇的事实。

于是更严峻的问题出现了,每天我最主要的任务就是照顾安安以及做顿晚饭,当然,晚饭都还是等到张驰下班回来,他哄着安安时我去做的。刚出生的婴儿还在嗜睡的年纪,于是突然生出了许多碎片时间。这个时间段相当尴尬,拿去逛街吧,怕安安随时会醒,拿来煲电视剧吧,我又没有这个爱好。

后来在跟苏眉面对面聊天时,我也抱怨过。一直在旁边默默听我们说话的林牧插了一句:“你不是语文老师嘛,文字功底应该不错,你可以把你自己、苏眉,还有我没见过的那个安宁,你们三个的故事记录下来,编成一本书啊!”

我和张驰当即都觉得这个点子实在是妙。

良久不发言的苏眉似乎不大对劲,半晌,她飘出一句:“我觉得没这个必要吧?”

我知道,不是苏眉还在意从前的一些事,只是有些记忆,她宁愿烂在肚子里,也不愿再重新提起。

于是,为了表示尊重和理解,诉诸成文这件事,我们谁都没有再提。

直到这件事过后的一个月,累了一天的我刚把安安哄睡着,便接到了苏眉的电话。

她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冷不丁冒出一句:“上次你说写书的事儿,是认真的吗?”

我轻描淡写:“不是都翻篇了么?”

“如果我同意呢?”

“啊?”

“我说我同意你把我们的故事写下来。”苏眉斩钉截铁道。

原来,苏眉收到了一张靳百川发来的照片,是意气风发的他在纳斯达克敲钟的现场,苏眉笑了笑,没有丝毫犹豫地发过去两个字:“恭喜。”单方面删除好友,然后拨通了我的电话。

苏眉终于想通了,不管是她,还是靳百川,他们都没有错,只是走的道路不同,只是各有各的抱负,只是,各自的人生版图里,对方占的比重不一样,仅此而已。

爱本就不存在等价交换,没有谁规定你付出多少,就必须得到多少。你收不回来,你活该。

阔别几年,发誓永远不会原谅那个人的苏眉,终于还是彻底放下了心中的恨与不舍。所以你看,不怪记忆有多可怕,只是你的潜意识将它妖魔化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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