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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雾袅袅地自陆郁的食指与中指间升起,他在不远的地方站着,恰好听不到裴向雀的歌声。

裴向雀的音律感极佳,即使没有专门学过声乐,凭借天赋听了几遍后,头一回就能将这首歌模仿得七七八八出来。再练习几遍以后,已经能够很熟练地唱出来了。他竭尽全力地想要唱的更好,至少比那个人好。

幸好,被成永和耽误的时间不长,裴向雀练好了这首歌,抓住时间赶到后台的时候,倒数第二位唱完了歌,正在对坐在舞台下最中间位置的女孩子表白。周围的亲友一团哄闹,女孩从一旁的楼梯走了上去,男人一把将她抱了起来,揽在怀里,灯光打在两人身上,他们开始接吻。

裴向雀站在后台,顺着灯光呆呆傻傻地近距离看到两个人亲吻的场景,不仅脸红,耳垂都是通红的。

在一边调音的工作人员打趣这个漂亮的少年,“嗯,长得这么好看,哪个小姑娘不喜欢你?还没交过女朋友,看到这还脸红什么。”

裴向雀愣愣地在原地踌躇,似乎是很害羞不肯说话的模样,工作人员又逗了他两句,便走到另一边了。

两个人在台上缠缠绵绵闹了很久,女孩才被放了下来,两个人牵着手下了台。

最后亲友散去了,座位上只零零散散坐了几个人,大多数还是贪图这里人少清净。乐团唱完歌后,都是个人展示了,水平肯定不高,才开始原先的观众还会有些兴致,越到后面走的人越多。刚刚那对情侣的朋友是走掉的最后一拨人。

工作人员整理完了舞台,轻轻推了他一下。

裴向雀不在意这些,人有多少都无所谓,他只想唱给自己的陆叔叔听。

他头一回走上舞台,即使是天生胆子大的人,也难免发怯。更何况裴向雀被称作为小麻雀,从小到大就从来没成为过别人眼里的焦点,走在台阶上小腿都发颤,差点左脚绊右脚摔了下来,最后还是稳住了。

裴向雀走到舞台中央,半阖着眼,不敢挣开看下面的情况。按照陆郁的吩咐先试了试麦克风,他不懂得分寸,呼出来的气息太大,传遍了整个舞台。

裴向雀自己都被这么大的声音都吓到了,稍稍退后了两步,又慢慢地走上前,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个人表示陆郁,他坐在方才那个女孩子的位置,也就是最中间。

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那个位置,裴向雀就想到了刚才在后台看到的接吻的场景,他和她,陆郁坐在女孩子的位置,而他站在舞台之上。

裴向雀咬着唇,把乱七八糟的念头都摇了出去,只要看到了陆叔叔,他便有无限的勇气,能够坚定地站在这里。

那首歌难度在专业人士看来不算太高,可是单纯喜好唱歌的却总唱不好。裴向雀环视了舞台周围,他的眼里只有陆郁。

裴向雀张开嘴唇,一句话也没有,直接唱歌,打开嗓子的第一个音调就是歌曲标志性的高音。他的声音甚至压过了周围的乱哄哄的嘈杂,原来还在闲聊或者看着手机的人都被这一声吸引,抬头朝舞台这边看了过来。

他站在舞台的正中央,聚光灯围绕着他,如同众星捧月一般。聚光灯是有魔力的,有缺陷的面孔在聚光灯下缺陷会无限放大,而裴向雀的模样却比往常更加出众。

裴向雀与普通人相比,纵然不太会讲话,可也有更坚定的意志,他听不懂,便不会动摇,只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陆郁都看怔了,他的金丝雀天生适合舞台。

他鼓起掌来。

大约是陆郁的掌声给了裴向雀勇气,他唱的越发得心应手,想要超过陆郁所说的那个人的感情全都投入到自己的歌声中,充沛的感情在舞台上爆发。加上他的嗓子又好,声音澄澈明亮,让人不由自主地沉浸其中。不仅是方才在舞台下面的人都集中注意在他的歌声里,连在周围听到动静的人也三五成群地坐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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