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我准备夺回手机时,他身子一侧,我扑了个空。
他的手指在我手机上滑动着。
“别删啊。”我连忙拉住他的手阻止他删除照片。
他停住将手机放进口袋里,扭头看向我严肃的说:“文文,你这可是侵害我的肖像权。”
“那你想怎样?”我噘着嘴。
他将我额前的刘海弄齐,眯起眼睛,颇为为难的对我说:“那就以身相许吧。”
我纳闷:“我不是已经以身相许了吗?”就像他说是,我们已经有肉体关系了。
“文文,愿意嫁给我吗?”志远突然单膝下跪,右手指上拿着一颗钻戒,他一字一字说的无比认真,仿佛在宣读誓词一样的庄重,两只眼睛炯炯有神的盯着我的双眼。
我幻想过自己被求婚的样子,却没有想过是在这个时候,这个地方。我本来以为会是在自己的家里,或者是在大街上或者是在生日聚会上......夕阳的余晖映在我们脸上,整个脸都变成金黄色。
这个突如其来的意外有些吓到我,“这是求婚吗?”
“恩。”
我有点失落,“只有钻戒没有花也没有别的浪漫。”
“有我就够了。”
“你这个求婚一点都不浪漫。”我双手放在背后。
“look……”
我听见旁边经过的异样肤色的人正偷偷打趣着我们,尤其是将目光一直盯着单膝下跪的志远看。
“文文,你能不能先同意,我跪着很累的。”
额!
“那好吧,我愿意。但是你以后一定要再给我求一次婚,要浪漫一点的。”
“好。”志远爽快的答应了,他的头发被海风吹乱往后仰去。
我伸出手,他轻轻的替我戴上钻戒,银白色的钻戒很好看。我细细打量了很久手中的钻戒,简直爱不释手。
我们相视而笑,他高兴的将我抱起,抛了几下,又原地转了一圈才放下,幸福溢满在了我们四周。
“我要结婚了!”
我靠在金门大桥的栏杆上对着大海激动的叫,路过的行人都满怀笑意与惊讶的看看我们。夕阳的余晖映在海面上,波光粼粼的海面像是铎了一层金。海风吹乱了我已长到胸口处的长发,发丝浮乱在我的脸上。志远站在一旁,手插在裤兜里,充满笑意的看着远处的海面以及快要被黑夜吞没的最后的余晖。
我乘他不注意将手机从他口袋里拿出来,打开相册发现照片并没有被删掉。幸好。
我洋洋得意将照片展露在他眼前:“所以现在你不能删掉它了,因为它是属于我的了。”
志远笑笑,弹了一下我的脑门:“它是你的了,但你也属于我的,所以照片还是我的,傻瓜!”
我心里琢磨着好像是诶。
“你竟然把我拍的那么丑。”他指着眼前手机里的照片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