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心驰却觉得冥冥之中似乎自有注定,运动会以一个坑开始,以一个坑结束,出奇的圆满。而这个运动会的最初构想也是个坑啊,为了把人家姑娘坑过来。
不过洛心驰的如意算盘却打得太早啦。当第一个女孩向自己的部落首领提出要嫁到狼佑部落的时候,首领们都表示了祝福,但当第二个第三个提出这种请求的时候,老谋深算的守岁和深泽都看出了问题的所在:狼佑部落只入不出啊!这么多优质姑娘流失不但让人心疼,而且更重要的是狼佑部落可以借此迅速壮大起来。两个人似乎窥见了洛心驰的“险恶用心”,便委婉的拒绝了她们的要求。所以对于那些已经坠入爱河的人,洛心驰和轩野商量过之后,也同意了他们嫁出去。总体上狼佑部落的人数有所增长,但涨幅不大。
运动会虽然结束了,但让人欣慰的是,很多运动项目已经成为生活的一部分,比如跳绳,比如篮球。天气越来越热之后,游泳也成了人们最喜欢的运动。在他们修建的用来游泳比赛的池塘里,更多的人学会了游泳。洛心驰每天都会抽出一定的时间来指导大家。洛心驰还让六指做了一些竹筏子,让一些会水的人试着操控,渐渐有人已经掌控了技巧,尤其浪花,他很快便能在水中来去自如了,这个名字真不是白起的。
第100章第九章相亲6
天越来越热,食物更加丰富起来,各种昆虫陆续被搬上餐桌,除了一般的蝗虫,有一种土话叫“蹬大山”的蝗虫,个大肉多特别受欢迎,大家从棉槐条子上也能抓不少,攒到一起,用油煎着吃特别香。最受欢迎的是知了的幼虫,每天晚上大家都会拿着火把,成群结队的在树干上,草叶上寻找这些蝉的幼虫,黑压压的人群在草原上漫步开来,火把照耀的草原一片明亮,远远望去又和天上的星光交相辉映,非常壮观。因为草木茂盛,大家通常都会收获颇丰。将收集到的知了的幼虫放到盐水中腌着,攒多了之后,捞出来沥干水,放在油里炸过,吃起来特别香。知了不是很容易抓,但是在偶尔下雨的早晨,雨水打湿了知了的翅膀,它们便失去了飞翔的能力,这样在矮树丛上,柳枝上还能抓到不少。
豆虫和“瞎闯子”也是出人意料的美味倒有些出乎洛心驰的意料了。豆虫生活在主要槐树和其他一些豆科植物上,虽然也听说过它的营养价值很高,但洛心驰一直觉得那东西挺恶心的。没想到油炸之后味道出奇的好。还有“瞎闯子”一种会飞的硬壳昆虫,夜晚在槐树叶上可以抓到很多。他听奶奶说过这东西挨饿年间人们经常吃,但洛心驰第一次入口久喜欢上了那种焦脆喷香的味道。
食物虽然更加丰富了,但洛心驰种的菜也深受其害。那些辛辛苦苦培育出来的植物,刚刚结果就被各种昆虫抢先品尝了,洛心驰几乎天天呆在地里。于此同时蚊虫也多起来。夏天的晚上几乎很难睡个好觉,洛心驰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听着旁边轩野安静的呼吸,不由得想要研究一下这个家伙的身体结构了,难道是因为这个家伙皮糙肉厚,蚊子咬不动吗?洛心驰用指尖戳了一下,肌肉果然很硬。轩野翻了个身,搂住了洛心驰,顺便舔了舔他的腮,那里也被蚊子咬出了包。
洛心驰道,“轩野,你们有没有什么防蚊子的方法?我看大家好像都很镇定,完全不怕被咬到。”他说完啪的一声又打死了一个想要偷袭的蚊子。帐篷里一直蚊子嗡嗡的吟唱24小时不间断的持续着,洛心驰感到那声音直往脑子里钻。
轩野翻了个身,坐起来,仔细想了想说,“还真不知道有什么方法,我们都习惯了,你身上的肉太嫩了,一咬一个胞。不如我给你舔一舔吧,舔舔就好了。”
洛心驰一把把这个厚着脸皮想要趁机揩油的家伙推开了。大热天,身上全是粘腻的汗液,他可不想和这个色狼亲热。
“啊,我想到了。”轩野忽然说,“走我带你去个地方。”
洛心驰看他说的认真,便跟着他起身出了帐篷,“还有没有蚊子的地方?”
轩野也不答,到值夜班的地方拿了跟火把,朝着河边走去。洛心驰疑惑的道,“河边蚊子更多,蚊子都在河里产卵,跑这里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