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野亲吻着他的柔滑的小腹,忍不住在上面轻轻咬了一口。
洛心驰抬手给了他一巴掌,“混蛋,不是让你别咬我吗?”不知会不会得狂犬病啊!他迷迷糊糊的想。
轩野鼻子发出哼哼的抗议声声,轻轻舔了舔那个小小的伤口,尝到一丝腥咸的问道,那是洛的味道,他要好好记住。他轻舔了一下那个阻止他继续向下的皮带扣,然后移到了洛心驰精致的脚上,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脚,没有一丝伤口,白白嫩嫩的,就像婴儿刚刚出生的时候的样子。他轻吻着洛心驰的脚背,洛心驰全身发出一阵颤抖,他知道这是洛心驰最敏感的部位。他正想舔一舔他的脚趾,谁知洛心驰腾起一脚将他踢飞了。
“混蛋,不是告诉你不准舔我的脚了吗?臭不臭?”
“不臭,有股竹叶茶的香味。”
“滚!”因为轩野的这个习惯,洛心驰每天睡觉之前,都会用竹叶水泡一泡脚。不能不承认他添的让他浑身酥麻,真的很舒服,但他依然觉得有点难以接受,他们家小狗才喜欢舔别人的脚呢。这个不讲卫生的习惯得改啊。
趁轩野尚未起身,洛心驰扑到他的身上,将他压在身下,使出一招断子绝孙手。轩野发出一声欢快的叫声,兴奋的说,“洛,你骑在我身上哎。”
“对,这样你才能老实一点。”洛心驰说。
轩野发出幸福的喘息声,洛心驰很少这么主动。他们抚摸着彼此,在快乐和幸福中一起攀上高峰……
当激情的余韵随着汗水慢慢消散,两个才起身收拾起来。刚才他们激烈的碰撞不慎打翻了盛放竹片的桶,洛心驰随意的摸起一片来,只见上面写着小麦两个字,下面还画了一个麦穗。洛心驰忽然想到槐花开了,麦子也即将成熟了,收麦子也应该提上日程了。这不是一件小事,走过去也要花好几天的时间,而且人手安排,如何将小麦运回来都要提前计划。天气转暖,雨水渐渐多起来,防雨的东西也得准备起来。
“轩野,你说咱们收了麦子怎么往回运?”
“用挑的呗。一人挑几个筐应该不成问题。”
洛心驰点了点头,陷入了沉思,这是他们最有效率的办法了,但这个方法效率也太低了点,一个人能挑多少斤呢,一百斤长途跋涉也太累了,“如果有车就好了。”洛心驰喃喃自语,就算没有畜力车,有个人力车也会轻松很多。
“车?那是什么?”轩野一边收拾一遍问道,这些竹片他一直非常珍视“那是一种有轮子的东西,轮子就是……像竹筒一样,可以在地上滚。”洛心驰比划着说,“你想一个竹筒装满了东西搬着很重,但是在地上滚就轻松多了。”
“你是说,我们把麦子装在竹筒里,在地上滚?”
“当然不是,只是打个比方。天色也不早了,早点睡吧,你明天还要早起呢。”
轩野却来了精神,他把竹片从桶里倒了出来,将竹桶在地上滚动着,“洛,你懂得真多。你再多说说车的事情吧?听你的意思咱们有了车就会轻松很多。”
洛心驰本来觉得车太复杂了,不想继续费脑细胞,但看轩野兴致勃勃,想到他之前总是能想出好办法解决问题,觉得跟他说一下也不失为一个好主意。以前农村常用的有双轮的畜力车,还有单轮的人力车。畜力车早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人力独轮车还偶尔发挥着作用。他掀开帐篷,让月光招进来,然后在地上将两种车的大体样子画了出来。轩野很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