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绑架(1 / 2)

虽然他从没来过鲁德娄,但却知道做什么和怎么做。

斯达克梦中常来这里。

他开着一辆偷来的破本田车驶离大道,在距波蒙特家一英里半的地方停下来。泰德去学校了,这很好。有时他搞不懂泰德在做什么或想什么,虽然他努力的话总能知道泰德的情绪状态。

如果他发现和泰德联系很困难的时候,他就摆弄一枝贝洛尔铅笔,那是他在休斯顿街文具店买的。

这很有用。

今天很容易,这是因为不管泰德对警察说了什么,他去大学只有一个理由:因为他已经超过最后期限了,他相信斯达克会跟他联系的。斯达克的确想跟他联系,的确很想。

只是他并不准备像泰德预期的那么做。

当然更不是从泰德预期的地方跟他联系。

快中午了。在他停车的地方有些野餐的人,但他们或是围在草地的桌子边,或是聚集在河边石头的烤肉架旁。当斯达克从车上下来走开时,谁也没有看他一眼。那很好,因为如果他们看见他,他们一定会记住他。

对,记住他。

但无法描述他。

他迈步走过柏油马路,然后沿路向北面的波蒙特家走去,这时斯达克很像h。g。威尔斯笔下的隐形人。一条宽宽的绷带裹住了他的前额,另一条绷带裹住了他的下半边脸,头上扣着一顶棒球帽,戴着一副墨镜,穿着一件马夹,手上戴着黑手套。

一种黄黄的脓状液体像树脂一样不停地流出来,浸透了棉纱,弄脏了绷带。更多的黄色液体从墨镜后点点滴滴地流出来,他时不时地用他那副薄薄的仿羊皮手套把它们从面颊上抹去。由于这些液体在慢慢变干,手套的掌部和手指部都变得粘乎乎的。绷带下面的很多皮肤都已脱落,剩下的也不像是人的肌肉,而是黑色的、海面一样的东西,不停地渗着液体,这种液体看上去像脓水,黑乎乎的很难闻——像浓咖啡和墨水的混合物。

他走路时头稍稍向前低着。迎面开来得几辆车上的乘客看到的只是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戴着棒球帽,低头避开刺眼的阳光,两手插在口袋里,帽舌下的阴影几乎遮住了一切,如果他们更仔细地看,也只能看到绷带而已。从他身后开来向北去的汽车上的乘客当然只能看到他的背影了。

离班戈尔和布鲁尔这两个姐妹城市越近,就越难走。离城市越近住宅发展得越快。波蒙特家所在的鲁得娄仍处在郊区外围可称作边远社区的地方——但它又不算偏僻地区,可也肯定不属于城市。每座房屋占地面积都很大,它们之间不是用灌木树篱隔开的,而是被狭长的树林带和石墙分开的。碟形卫星接收器在地平线上时隐时现,看上去像入侵的外星人的先头部队。

斯达克沿着路边一直走到克拉克家。泰德家就在隔壁。他从克拉克家前院拐角抄近路穿过,院子里干草比青草还多。他向房子瞥了一眼,窗帘拉下来挡着阳光,车库门紧关着,克拉克家房子有一种孤零零的感觉,好像已经很久没人住了。虽然纱门内放有一堆报纸证明这一点,但斯达克相信克拉克一家出去度假了,这很好。

他走进分开两家的树林,跨过一堵倒塌的石墙,然后单腿跪下。生平第一次,他亲眼看到他倔强的孪生兄弟的房子。车道上停着一辆警察巡逻车,两个警察正站在旁边的树阴下,一边抽烟一边聊天。很好。

他已经得到他所需要的了,剩下的就很容易了。不过,他还是多停留了一会儿。他不认为自己是个想象力丰富的人——除了在那几本主要由他创作的小说中——也不是一个感情冲动的人,所以当他发现自己胸中燃烧着愤怒与憎恨之火时,有点儿吃惊。

那个狗杂种有什么权利拒绝他?有他妈的什么权利?因为他先成为一个真人?因为斯达克不知道怎么、为什么或什么时候他自己变成了一个真人?那是瞎扯。乔治斯达克觉得年龄大小毫无关系。他没有义务一言不发的死去,泰德似乎认为他就应该那样做。他要对自己负责——那就是活下来。不仅如此。

他还要考虑到他忠实的崇拜者,不是吗?

瞧那座房子,瞧瞧它。一栋宽敞的殖民地时期的房子,除了一个厢房外,完全可以称之为大。一大块草坪,旋转的喷水器不停地喷水以保持其长绿。木头栅栏沿着又黑又亮的车道一侧向前延伸,斯达克认为这种栅栏称得上很漂亮了。在房屋和车库之间有一条加顶的走廊——天哪,加顶的走廊!屋内装饰得非常典雅,以与外部协调一致。餐厅里有一张长长的橡木餐桌,楼上房间里放着高大漂亮的衣柜,还有精致悦目的椅子,并不很贵,你可以欣赏但也敢于坐在上面。墙上没有墙纸,而是漆了以后,再印上花纹和图案。斯达克见过所有这些,在梦中见过它们。波蒙特作为乔治斯达克写作时,他甚至不知道斯达克正在做那些梦。

突然,他想把这迷人的白房子烧成平地。划根火柴点着它——或者就用放在他马夹口袋里的丙烷喷灯电着它——把它烧成平地。但要等他进去以后,等他捣毁了所有家具,在客厅地毯上拉上屎尿,再把粪便抹在印着花纹的墙上以后,等他用斧头把那些贵重的柜子砍成劈柴之后。

波蒙特有什么权利有孩子?有一个漂亮的老婆?泰德究竟有什么权利生活在阳光之下,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使摆脱贫困、富裕成名的兄弟,他的黑暗中的兄弟确要在黑暗中死去,像胡同中的一条生病的杂种狗?

他当然没有,根本就没有这种权利。只不过泰德相信他有那些权利,而且不顾一切地继续相信那些权利,但那种相信毫无根据,乔治斯达克是真的。

“我要好好教训你一下,老伙计!”斯达克在树林中低声说,摸到了额头绷带上的夹子,把她们摘下来放到口袋里,以备后用。然后他开始一圈圈地解绷带,越靠近他那奇怪的肌肉,绷带就变得越湿。“这是你永远忘不了的教训,我他妈的向你保证。”

这不过是他用白手杖骗纽约警察那一招的翻版,但斯达克认为这妙极了。他坚信这一点:如果你一招得手,那就一直使用这一招,一直到它不起作用为止。除非他粗心大意,否则骗这些警察是不成问题。他们值勤已有一个多星期了,他们越来越相信那疯子说得是实话,他说他要回家,再不杀人了。惟一的麻烦是丽兹——如果他干掉警察时,她恰好向窗外看,那事情就变得复杂了。但现在还差几分钟到正午,她和双胞胎可能正在午睡或正准备午睡。不管发生什么,他相信会成功的。

实际上,他确信这一点。

车到山前必有路。

查特顿抬起靴子,在靴底上掐灭烟头——他准备等它一灭就放到巡逻车里的烟灰缸内,缅因州警察可不随便在纳税人的车道上乱扔废物。当他抬起头时,脸皮脱落的人就在那里,摇摇摆摆向车道走来,一只手向他和杰克埃丁斯慢慢挥动,请求帮助,另一只手在身后耷拉着,像是断了。

查特顿差点儿心脏病发作。

“杰克!”他喊道,埃丁斯转过头,他的嘴巴张开了。

“救救我——”脸皮脱落的人声音沙哑地喊道,查特顿和埃丁斯向他跑去。

如果他们活着,他们会告诉他们的同事,他们以为那个人遭了车祸,或者被汽油或柴油烧伤了,或是脸朝下摔进一台农用机器里,那种机器经常划破砍伤使用者。

他们可能告诉他们的同事这些事,但在那一刻,他们实际上什么也没想,大脑被吓成一片空白。那人的左半边脸好像正在沸腾,仿佛皮被剥掉后,有人在肉上倒了高强度石炭酸溶液一样。那种粘乎乎的、难以想象的液体从隆起的肉块上流下来,滚过黑色的裂痕,有时洪水泛滥似的大量涌出。

他们什么也没想,他们只是做出反应。

这就是白手杖招数的妙处。

“救救我——”

斯达克故意两脚一绊,向前倒去。查特顿对他同伴语无论次地喊了句什么,身手去抓受伤的人,免得他摔倒。斯达克右臂圈住这位警察的脖子,左手从身后伸了出来。他手中有件令人吃惊的东西,那是一个柄上镶着珍珠的折叠式剃刀,刀刃在湿润的空气中闪闪发光。斯达克把它向前一捅,查特顿的右眼球被刺爆了,查特顿叫起来,一只手捂住他的脸。斯达克揪住查特顿的喉咙,从左耳一直刺到右耳,鲜血从他强壮的脖子中喷了出来。这一切发生在四秒中内。

“怎么啦?”埃丁斯用一种古怪的探询语气低声问,毫无戒备地站在查特顿和斯达克身后大约两英尺处。“怎么啦?”

他一只手正放在手枪枪把边上,但斯达克瞥了他一眼就确信这家伙根本不知道他的枪就在手边。他两眼突出,不知道在看什么,或谁在流血。“不,不是这样。”斯达克想“他认为我在流血,他站在那里看着我割他同伴的喉咙,但他认为我在流血,因为我的半个脸没了,那并不是真正的原因——我在流血,必须是我在流血,因为他和他的同伴是警察,他们是这部电影的主角。”

“喂。”他说“替我扶一下,好吗?”他把查特顿垂死的身体推向他的同伴。

埃丁斯尖叫一声,想往旁边躲闪,但太晚了,汤姆查特顿两百磅重的粗壮身体把他撞到警车上,热乎乎的鲜血倾泻到他仰着的脸上,就像从一个砸坏的淋浴喷头喷出的水一样。他尖叫着推开查特顿的身体,查特顿慢慢地转开,使出最后一点劲毫无目的的向警车抓去,他的左手撞在引擎罩上,流下一个血手印,右手无力地抓住收音机天线,把它折断。他倒在车道上,在剩下的一只眼睛前,抓着那节天线,就像一位科学家发现了一个罕见的标本,死也不肯放弃它。

埃丁斯模模糊糊看到脸皮脱落的人正向他俯冲过来,他想后退,但撞到警车上。

斯达克向上一划,割破了埃丁斯警裤的裆部,割破了他的阴囊,然后又把剃刀向上向外一挑,他的两个睾丸突然分开,挂在他的大腿内侧,就像拉窗帘绳子一端的绳结。鲜血染红了拉练周围的裤子,有那么一瞬,埃丁斯觉得好像谁把一把冰淇淋塞进他的大腿根然后难以忍受的疼痛袭来,他尖叫起来。

斯达克把剃刀极为迅速地砍向埃丁斯喉咙,但埃丁斯设法举起了一只手,这一下砍下去只把他的手掌劈成两半。埃丁斯试着向左边滚去,刚好暴露出他脖子的右侧。

裸露的刀刃在雾蒙蒙的日光中闪着银光,他又一次猛地砍下去,这次砍中了。埃丁斯跪倒在地,两手捂在两腿间,鲜血几乎染红了半条裤子。他的脑袋低垂着,看上去像个异教徒的祭品。

他打开巡逻车的后门,一只手抓住埃丁斯制服衬衫的领子,另一只手抓住他血乎乎裤子的臀部,把他提起来,像扔一麻袋谷物似地把他扔进去。然后同样地把查特顿也扔了进去,后者加上武装带和带子上的0。45口径手枪,肯定将近二百三十磅,但斯达克拎起他就像拎一个塞满羽毛的带子似的。他猛地关上车门,然后好奇地朝那座房子瞥了一眼。

周围静悄悄的,惟一的声响是车道边上草丛中的蟋蟀声和草坪喷水器发出的嘶嘶声。除此之外,就是一辆正开过来的汽车声——一辆油罐车。它呼啸着向北开去,当斯达克看到卡车刹车灯一亮时,他警觉地在巡逻车后面稍稍低了低身子。然后灯又灭了,那辆油罐车消失在下一个山坡后,又加速行驶了。斯达克笑了,那个罐车司机看见了停在波蒙特家车道上的巡逻车,降低了车速,以为那是速度检测车。这是世界上最自然的事。他不需要担心,这个速度检测车已永远关闭了。

车道上有很多血,但是粘在又黑又亮的柏油路上,很像是水除非你凑近看,所以没事儿。即使不行,也只能这样了。

斯达克折起剃刀,把它握在粘乎乎的手中,走到门口。他既没看到门廊边上的一小堆死麻雀,也没看到活麻雀,这些麻雀站在屋顶和苹果树上,默默地注视着他。

一、两分钟后,丽兹波蒙特眼睛朦胧地下楼来开门。

她并没有尖叫,虽然她想尖叫,但她一开门看到的那张剥了皮的脸使她的叫声被卡在体内,被冻住了,被压制住了,被压了下去,被活埋了。她不像泰德那样梦见过乔治斯达克,但在她无意识的心灵深处,这些梦是存在着的,因为这张狞笑的脸似乎与她预料的完全相同。

“嗨,夫人,想买只鸭子吗?”斯达克隔着纱门问,咧嘴一笑,露出了许多牙齿,大部分都已坏死。墨镜使他的眼睛变成了两个黑洞,粘乎乎的液体从他的面颊和下巴上滴落下来,溅在他穿着的马夹上。

她想关上门,但已经太晚了。斯达克戴手套的拳头捅穿了纱门,又把门打开了。丽兹踉跄着向后退去,想要尖叫,但却叫不出,她的喉咙仍被锁着。

斯达克走进来,关上了门。

丽兹看着他慢慢地走向她。他看上去像一个腐烂的稻草人,不知怎么又活过来了。他咧嘴一笑时最可怕,因为他上嘴唇的左半边似乎不仅是腐烂或正在腐烂,而且像被嚼掉了,她能看到灰黑色的牙齿和不久前还长着牙齿的牙床。

他带着手套的手向她伸来。

“你好,白丝,”他吓人地咧着嘴说。“请原谅我的打扰,但我刚好在附近,顺便过来看看。我是乔治斯达克,很高兴见到你,比你想象得更高兴。”

他的一个手指碰到她的下巴抚摩着它。黑色皮革下的肉软绵绵的。在那一刻,她想起睡在楼上的双胞胎,她的瘫痪打破了,转身向厨房跑去。她在极度混乱中仿佛看到自己抓起一把刀,砍进那张令人恶心的脸中。

她听到他在追她,像风一样迅捷。

他的手拂到她上衣的后背,想抓住她,但抓空了。

厨房门是那种前后摇动的门,一块木楔子把它撑开着。她边跑边冲木楔踢了一脚,她知道,如果她没踢到或只把它踢歪了,那就没有第二次机会了,但她穿着拖鞋的脚踢得很准,她的脚趾感到一阵疼痛。楔子飞过厨房地板,这地板上的蜡打得很亮,她能在上面看到整个房间的倒影。她感到斯达克又在伸手抓她,她朝身后伸出手,猛地把门向后一甩,听到门咚地一声撞上他。他大喊一声,很愤怒,很惊讶,但并没有受伤。她摸索着刀子——

——斯达克抓住她的头发和上衣后襟,猛地一拉,把她拉转过来。她听到衣服撕裂的声音,混乱地想:“如果他强奸我,噢,天哪,如果他强奸我,我会疯的——”

她两只拳头向他丑陋的脸上打去,把墨镜打歪掉下来。他左眼下面的肌肉耷拉着,像死人的嘴巴一样,露出凸起的、充血的眼球。

他在笑。

他抓住她的手向下按。他挣脱出一只手,举起来向他脸上抓去,手指留下很深的槽印,血和脓开始从那里慢慢流出。那个地方一抓就破,她也许能撕下一块长满苍蝇卵的肉来。现在她能发出声音了——她想尖叫,想在恐惧窒息之前叫出来,但她最多只能发出一连串嘶哑的咳嗽声。

他抓住她那只挣脱的手,把她的两只手拧到她背后,用他的手抓住她的手腕。他的手软绵绵的,但像手铐一样有力。他举起另一只手伸到她的胸前,握住她的一只乳房,他一碰她,她的肌肉立即紧缩起来。她闭上眼睛,试图挣脱出来。

“啊,别这样。”他说。他这时并不是故意要笑,但他左半边嘴还是咧着,笑容凝固在张开的嘴上。“别这样,白丝。为你自己好。你挣扎的时候我会勃起。我敢肯定,你不想让我勃起。我认为我们应该是一种柏拉图式关系,你和我,至少目前是这样。”

他更加用力挤压她的乳房,她感觉到烂肉下面无情的力量,就像柔软的塑料里面埋着钢条。

“他怎么能这么有力呢?他看上去快死了,怎么会这么有力呢?”

但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他不是人,她不认为他是真正活者的人。

“也许你真的想要它?”他问。“对吗?你想要它吗?你想现在就要它?”他的舌头又黑又红又黄,从他狞笑着的嘴里伸出来,冲她扭动。舌头表面是那种奇怪的裂缝,就像洪水侵蚀后正在干涸的平原。

她马上停止挣扎。

“这样就好。”斯达克说。“现在——我要放开你,我亲爱的白丝,我的宝贝。我一放开你,你就会想要飞快地逃走,这种冲动是很自然的。我们互相之间几乎一点儿都不了解,而且我的样子也不太好看。但在你做任何蠢事之前,我要你记住门外的两个警察——他们死了。我要你想想在楼上安睡的孩子,孩子们需要休息,对吗?特别是很小的孩子,毫无自卫能力的孩子,就像你的孩子一样。你明白吗?你懂我的意思吗?”

她点点头,哑口无言。她现在能闻到他的气味了,那是一种可怕的肉腥味。他在腐烂,她想,就在我面前腐烂着。

她现在明白了,他为什么拼命地要泰德重新开始写作。

“你是一个吸血鬼。”她声音沙哑地说。“一个该死的吸血鬼。他让你节食,于是你就闯到这里,你恐吓我,威胁我的孩子,你他妈的是个胆小鬼,乔治斯达克。”

他放开她,然后先拉拉左手手套,又把右手手套拉直拉紧,这动作古怪而又邪恶。

“我认为这不公平,白丝。如果你处在我的位置,你会怎么做呢?打个比方,如果你没吃没喝被困在一个岛上,你会怎么办呢?你还会摆出柔情的样子,幽雅地叹气吗?你还是会奋争呢?你真的因为我要生存而责备我吗?”

“是的!”她大声说。

“你说话太情绪化了不过你会改变想法的。你瞧,情绪化的代价比你想象的要高,白丝。当对手是狡猾而专著的时候,这代价高得无法想象。你会发现,你对我们之间合作的热情比你想象的要高。”

“做梦,操你妈的!”

他右边的嘴角翘起来,永远微笑着的左边嘴角翘得更高了,他笑得像个食尸鬼。她猜想他这么笑是为了表示他自己很迷人。他的手伸过来抚摩着她的手臂,薄薄的手套下的手冰冷冷的,让人恶心。在放手之前,一只手指还暗示性地按了一下她的手掌。“这不是梦,白丝——我向你保证。泰德和我将合作写一本新的斯达克小说暂时的。换一种说法,那就是泰德将要推我一把。你瞧,我就像一辆抛锚的汽车,只不过不是引擎熄火,而是写作上遇到障碍。如此而已。我认为这是惟一的问题。一旦我启动起来,我会把速度调到第二档,推上离合器,呼地一下开走了!”

“你疯了。”她底声说。

“是的,但托尔斯泰也一样,理查德尼克松也一样,他们居然选那个滑头的狗东西当总统。”斯达克转过头,看着窗外。丽兹什么也没听见,但突然他似乎在全神贯注地听着,努力捕捉某种几乎听不见的声音。

“你在干什么——”她开始问。

“住嘴,宝贝。”斯达克告诉她。“用袜子塞住你的嘴。”

她隐约听到一群鸟展翅飞起的声音,这声音极其遥远,极其美丽,极其自由。

她站在那里看着他,心怦怦乱跳,考虑能否从他身边逃开。他并非处于恍惚状态,但他的注意力肯定分散了,也许她可以逃走,如果她弄到一直枪——

他腐烂的手又一次抓住她的手腕。

“我能进入你丈夫体内向外看,你知道,我能感觉到他的思维,对你我做不到,但我能从你的面部表情猜出你在想什么。不管你现在想什么,白丝,你要记住那些警察和你的孩子,你这么做对你有好处。”

“为什么你老这么叫我?”

“什么?叫你白丝?”他笑了,这声音非常难听,好像他嗓子里有沙子。“如果他聪明的话,他会这么叫你的,你知道。”

“你疯了——”

“疯了,我知道。那是很迷人的,宝贝,但我们以后再讨论我的正常与否吧,现在事情太多了。听着:我必须给泰德打电话,但不是打到他的办公室,那儿的电话可能被装上窃听装置了。他认为没有,但警察也许没告诉他就那么做了,你丈夫是那种很轻信的人,我可不是。”

“你怎么能——”

斯达克俯身向着她,缓慢而小心地对她说,就像一个老师在教一个蠢笨的一年级学生一样。“我要你停止跟我争论,白丝,回答我的问题。因为如果我从你这里得不到我需要的,也许我能从你的双胞胎那里得到。我知道他们还不会说话,但也许我能教他们,一点小小的刺激就能创造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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