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晓阿姊对男女之事正如同乡里的许多姑娘一般,即便有着姑娘家的矜持,却也会主动与其看上的男子来往,想着法子打听那男子的心意,刻意去讨好取悦那男子,若是两情相悦,那自然是最好不过了。阿姊看上憨直厚道的佟亚群,我虽时常见她愁眉苦脸、唉声叹气,转眼,她又满心欢喜,十分努力地读书写字,只为教佟亚群欢喜,知晓她的付出与真心,如此,似乎也能得到佟亚群更多的眷顾与青睐了。
我一度十分看不起阿姊这般姿态,却又不忍挖苦,只是默默看着她忽喜忽悲地为情爱所苦。情爱之苦,我未尝过,却从阿姊身上看到了情爱之折磨人。情爱令人茶饭不思、昼夜难眠,却又无可奈何。
我知晓阿姊因看上了佟亚群,看上了佟亚群的学识与文雅谦和,所以,对于同样认字习书的周彦华也有了好感。她相信,认得字读过书,必定懂得许多,必定有气度涵养,必定懂得尊重女性。这些人,即便不易让人觉得亲近,却总是态度温和,谈吐文雅,不会大声骂人,不会高眼看人。而这些人却不轻易在人前露出笑容,总是一脸端正严肃,古井无波。
我尊重敬佩这些人,却不愿与这些人打交道。
这并非我自命清高,及至认识了周彦华,才知我为此自惭形秽,自卑得不敢在人前闹了笑话,教人瞧不起。
福多与周彦华常常待在一处,他时常向我炫耀周彦华的才华,偶尔在我面前露两手,在地上画出来的字却歪歪斜斜,实在不堪入目。我虽不识字,却也知道字要是写得好,要么端端正正令人看着舒心,要么形态飘逸令人看着畅快,要么如同阿姊那般如同朵朵花草,虽猜不出却格外好看;周彦华的字端端正正,一笔一划规规矩矩,苍劲有力,佟亚群的字飘逸如飞,仿佛雨后的远山青黛。在我看来,只有这三人的字让我觉得好看,福多的字却犹如鬼画符,还不如我的字。
然他年少,又因好学,我不忍打击他,只笑道:“你年纪小,写字要费劲,你气力不够,快快长结实些,也能下地帮爹娘做些重活了。”
福多转脸笑着说:“我要跟着周哥哥学着念书呢。”
我不由得冷笑一声:“他又不是这里的人,腿好了就要走的。”
福多失落地垂了头,本就瘦弱的身子似乎又矮下去了半截,仿佛被同龄的孩子欺负后,习惯低着头不言不语。他习惯忍气吞声,受了欺负,进家门前必先擦干眼泪,若无其事地回到家,从不与家人诉说。爹娘心知肚明,替他心疼,说几句那些孩子的不是,他反倒极力维护,唯恐教人听了去,得罪了人。
见他这副模样,我好几次想要动手敲他的脑门,提着他的耳朵让他硬气些,却总是不忍心指责。话在心里酝酿了千百遍,总因怜惜无可奈何地叹气。
我随着他进了屋子,却在楼道处见到了正扶着栏杆的周彦华。他似乎刚刚下得楼梯,如今正扶着栏杆稳着身子,福多见状,早已快步奔了过去,满是关切地问了一句:“周哥哥,你怎么下楼来了?万一摔了……”
周彦华只是微微笑了笑:“没事。”随后,他又向门边的我望来,对着我微微倾身点头。我知晓这是他的礼仪,是外边世界有学问的人之间的礼仪,似乎不管对谁,他们必定不会忘了礼仪。我不知晓他的那套礼仪,虽已知晓这点头之礼,依旧无动于衷地立在门边,只微微笑了笑。
微笑,似乎也成了我对人对事的礼仪。
他的脸色较之一月前好了许多。福多并没有说错,他的皮肤比我所见过的姑娘家的面皮都要白嫩,即便仍带着些许病容,脸颊两旁也有了红润之色,即便不笑,面容依旧温雅谦和,并非不易让人亲近。
我突然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