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玉漱点了点头:“问过了。”白复归触电的经过并不复杂:
半夜起床上厕所,上完厕所站在洗手台前洗手,没想到从水龙头里放出的水居然带电,于是触电晕倒,第二天早晨才被姗姗来迟的救援人员发现。
说白复归运气好吧,他上个厕所都能触电。
说白复归运气不好吧,他是在洗手的时候触电的,而不是摸到了漏电的家具插座,或是握住了电线。
——人一旦触电,身上的肌肉会在电流的刺激下痉挛收缩,体现在手掌上就是紧握拳头。所以触电的人往往会紧紧握住电线、鱼竿等带电物体,死活不松手,并不是他不想松,而是真的松不开。
洗手时触电的白复归摔倒在地,因此脱离了危险,没能继续接触带电的水流,因此逃得一命。
合情,合理,带着巧合和运气的因素,是可以写进安全教材里的典型案例。
但宁哲的注意力并不聚集在白复归触电一事本身,而是:“也就是说,碧水湾庄园闹鬼的那天当晚,白复归整晚都待在庄园里面。”
那么,他是怎么从特让手里活下来的?
“我先假设白复归没有对伱撒谎,他的确在庄园的卫生间里触电昏倒了,而与此同时特让正在到处游荡找人杀。
晚上起床上厕所肯定是要开灯的,有灯就有影子,而触电昏迷的他根本没有关灯的能力,我找到电闸并关掉也已经是很后面的事了。在中间这么长的一段时间里,昏倒卫生间里的白复归一直暴露在灯光之下。”
特让怎么可能不杀他?
要知道,田承允、谢瑶安等碧水湾庄园的幸存者,都是碰巧摸索出了特让的一部分特性之后,关掉灯光,躲在阴暗的小房间里,这才得以苟活。
“也许是漏电导致卫生间里的灯泡刚好烧坏了呢?”
“我们都知道什么漏电事故根本不存在,那是用来掩盖诡异事件的。”宁哲摇头。
“那说不定是白复归他和官府交流过了,编造了自己触电的事情来配合封锁消息……”冯玉漱试着推测道:“他根本没有触电?”
“可是阿姨你是亲自和医护人员一起送你丈夫去的医院吧,你难道没有亲眼看到过他身上的烧伤痕迹?”宁哲反问道。
冯玉漱的神色凝重起来:“是啊……我亲眼看到过丈夫身上的烧伤,两只手背上的皮肉都烧焦了,触目惊心,即使是出院之后也还留着印……”
但白复归这种富人,怎么会愿意用对自己的身体造成永久性伤害为代价,去为官府掩盖诡异事件的消息?
即使要配合工作,也有其他更好的,不会损害自己身体的方法吧?
“是啊,亲眼所见,你亲眼所见。”宁哲幽幽道:“你亲眼见到白复归的手上布满了触电的伤痕。”
就像田承允的哥哥田载许也亲眼见到了自己的弟弟在面前自杀。
与此同时,于子千亲眼看见自己将田承允的头颅亲手砍下。
老话常说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但为什么我现在却觉得……眼见,也未必为实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