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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对杜浩章为什么会养成告白这个癖,大湿一直无法了解,电视演归电视演,搬到现实上就过了。

“何必告白,告白多尴尬,一翻两眼瞪。”有人说出自己的看法。

“不告白,你们怎么知道对方喜欢你?”杜浩章端起桌上的啤酒喝了一大口。

阿务脸色发红,想起自己当初对亚瑟告白的地点居然是在彩虹pub的厕所里!

站在大湿身旁的王伟完全不认为这是问题,对他来说,告白只是初步,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心意而已,接不接受只是参考用,重要的是告白之后的具体行动计划。

不过这个问题也引起其他人热烈讨论。

“当然要,不告白对方怎么会知道你喜欢他?”

“凭感觉啊!”

“感觉个屁啊,也太抽象了。他通灵哦!”

“我才没傻到先告白呢,先说的就输了,以后在一起,你就可以看到对方得意洋洋的贱样,一副:瞧,先说喜欢我的是你。所以保持暧昧才是王道,若以后两人都没感觉了,自然就散了,连分手都不用说。”暧昧派则主张道。

“说的简单,当局者迷。反噬说清楚将明白不很好?”林倚佑持不同意见,站在告白派那一方。

“听过一个故事吗?从前有个伤人牵着他的骆驼过沙漠……”大湿才起了个头,杜浩章就知道是什么故事了。

这故事,几乎是业务界必知的经典。

“听过,”不用大湿往下说,杜浩章点头。

其他没听过的人摇头,于是大湿就继续往下说。

“晚上商人在帐篷里休息,骆驼在帐篷外很冷很冷,于是骆驼对他的主人说:“主人,我好冷,我能不能把我的头伸进来?”商人答应了。”

“又过了一会儿,骆驼又说:“主人,我还是好冷,我能不能把身体也伸进来?”主人又答应了。”

这是已经有部分人听出端倪了,一些人窃笑出声。头过身体就过,得了寸,就有机会进尺,一步步蚕食。

“想这样,骆驼又成功的把脚也伸进了帐篷,这时,骆驼已经完全在帐篷里面了,它又觉得好挤,就把商人一脚踢了出去。”

杜浩章对这故事当然很清楚,故事的涵义是:别想一下子顾客就会点头答应,用诱导的,要有耐性。

“达到目的的方法有很多,何必执着要用告白?难道没告白你们就不是恋人了吗?”大湿两手一摊。

“对方若真喜欢我,回答有那么难吗?”杜浩章则执拗地反驳,无法被这故事说服,改变长久以来桎梏的想法。

我喜欢你。

我也是。

他执着的只三个字。

直至现在,二十九岁,他还是被“告白”二字所苦。

他不理解,先豁出去鼓起勇气告白的是他,以人性实际面向,他当然知道不回答所占的暧昧优势,可是话绕回来:对方若真喜欢他,回答他有那么难吗?

别告诉他年纪增长就是要能接受模糊地带的暧昧,工作他可以,但感情上他无法。

“你果然是当业务的命,一辈子要在拒绝中度过。”对这头牛,大湿也没办法,自己找虐,怪谁?“那你就慢慢找对象吧,找到一个你说喜欢,对方也会说喜欢你的人。”ぉ香

没有人可以告白一次就成功、也没有人能吻一只青蛙就找到与自己相爱携手的伴侣。

告白这种永远无解的论题,被抛到一边。

※※※

对杜浩章的痛苦纠结,于君扬完全不知。

感冒有好点吗?于君扬手指哎荧幕上滑动,感冒到请三天病假,一定很严重。人事部的女职员说,杜经理严重到已经失声,才说了要请假,就咳嗽得上气不接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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