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猊的步子奇大,虽然迈步不快,跑得却不慢。西市大街上地人虽然多,可街道也够宽,这样跑起来一点困难也没有。刘冕跑了片刻,四下一看无人。不觉有点生气又有点好笑:这个胡伯乐,居然还跟我扯淡!
火猊步子不停,转眼跑到了西市转入里坊街道的入口。刘冕惊讶的发现,胡伯乐居然站在路口抱拳等着自己:“将军!”
“你居然这么快?”刘冕当真有点不可置信了。天色较黑,他还真没注意到这个胡伯乐是何时跑到自己前面。
“小人已在此等候片刻了。若非因为不识路。恐怕还会先于将军到达贵府。”胡伯乐呵呵的憨笑。倒也没有自吹自擂沾沾自喜的神色。
“不错、不错牵马而行吧。前面不远就到了。”刘冕还真是有点吃惊了。这人简直就是个飞毛腿嘛!
“是!”胡伯乐牵过马缰引路而行,一副任劳任怨永远不知疲倦的样子。
刘冕一向喜欢胡伯乐这样的实诚人。更何况。他还有一手相马、养马、擅跑地好本事。那天他在军营里使出的那一手马上套飞索的功夫也并非等闲。那样的招式一般只有北方的游牧人特别擅长使用。可别小看了这马上飞索,一根细小的绳子有时也能成为致命的杀手锏。大唐的军队当中,每人都配有这样的绳索,军队里也会给军士传授这一项技能。只不过能使得像胡伯乐这样有水平的,绝对是凤毛麟角。
刘冕发现,自己这十几贯钱算是花得值了。胡伯乐真算是一个异人,有特长。
回到家里时,天色已晚,刘仁轨与刘俊夫妇都已经各自歇息了。刘冕让家仆老张安排了胡伯乐地寝食,自己也回房休息。韦团儿如同往日一样,打来热水给刘冕洗脚。
这样被人伺候的感觉还是很受用的。每逢这时候,刘冕就感觉自己特别。以前多好的一个热血青年哪,来大唐没几年一下就被污染了。
每逢想到此处,刘冕总会窃笑。入乡随俗嘛,入乡随俗而已。
韦团儿总会跪坐在水盆边,小心翼翼的替刘冕洗脚。柔软的小指头搓弄刘冕的脚趾的时候,总是感觉特别的舒服。
洗完脚后,韦团儿再上前替刘冕宽衣,一件件脱下来小心的折好放在了床头,再给刘冕盖上被子,几乎把他当成了四肢不遂地残疾在照料。起初刘冕还会感觉有点哭笑不得,现在也算是习惯了。料理完一切后,韦团儿才会轻手轻脚的离开,回去歇息。
不料今日,刘冕却突然出声道:“团儿,帮我捏捏肩。”
“是”韦团儿多少有点惊讶,但马上欣然的放下了水盆,跪坐到刘冕床前,为怕他受凉于是将手伸进了被子里帮他揉肩。韦团儿在宫中就专门学的这种伺候人的活儿,每一样都做得很到位,刘冕非常地享受。纤纤玉指按捏在身上,鼻间闻到她身上淡淡地体香。一股暧昧的气息也开始在二人之间流转。
刘冕隐约感觉到,韦团儿有点心神不宁呼吸紊乱。偏头看她一眼,果然一脸菲红神色仓皇,慌张张地避开了刘冕的眼神。
刘冕心中暗自好笑,故作糊涂的扯了一下哈欠:“好啦,你回去歇着吧。”
“是”韦团儿低应了一声,声音里多少有点遗憾和失落。她收回手来小心的替刘冕盖好了被子,这才轻轻走出房间。
刘冕翻了个身过来枕着自己的双臂入神的想道:这个时代的女人,果然有许多在21世纪已经失落了的优点。韦团儿,或许不像我想像中的那么坏嘛!只不过,她的确是一株带刺的玫瑰,还是一切小心为上,不可色急。接下来的日子里,刘冕的生活变得简单而又安逸。每日清晨即起,在后院练习武艺。薛讷也会时常来访亲自指点,或是与他对战交手。师徒二人经常杀得大汗淋漓宛如生死相搏,若不是二人都是使戟的高手拿捏得很有分寸,还真的难保会不会在练习中出现意外。
正如薛讷所言,破、灵二诀练起来要比前面八式基本功难多了,根本不可同日而语。打个比方,前面八式就像是学英语时学会26个字母。后面的招式则是深入学习单词、词组、句子、语法,最终目的是要熟练掌握这一门语言。
一个月的假期很快就要过头,刘冕的武艺进展并不是太快。他知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倒也并不着急。
韦团儿每天如影随行的照顾着刘冕,眉目之间的暧昧神色也是越来越浓。有时候连刘冕自己都会有些错觉:她应该算是我的女人了吧?
总的来说,这一个月的假日算得上是刘冕来到大唐之后,过得最美丽的一段时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