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就是父母的乖孩子了吗?
那就这样做吧。
没有人会为他努力所做的道一声谢谢,没有人会问他瘦弱的肩膀担负这么多疼不疼,没有人会在他数九寒天里瑟瑟发抖时问一声冷不冷,更没有人注意到他也会怕冷怕痛怕苦。
他习惯了,习惯了逆来顺受,习惯了妥协,习惯了软弱。
习惯了孤身一人,咽下所有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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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一双棉织手套开启了名为宁哲宣的魔障。
从未想要争取过什么的顾雨城第一次有了想要争取一样东西的冲动。
他从来没有任性过,从来没有疯狂过,可这次,顾雨城,想疯。
那个时候的顾雨城爱惨了宁哲宣。
顾雨城的爱没有错,错的只是那个时候的顾雨城,仍旧是用了以往的方式去爱一个人。
卑微的姿态,迷失自我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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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雨城抛下了从前一有空就跑去的图书馆,抛下了相当于第二个寝室的自习室。
他开始大胆地尾随宁哲宣,然后他成了宁哲宣甩也甩不掉的小跟班。
那个时候的他喜欢宁哲宣甚至到了迷恋的地步,迷恋宁哲宣身上因为爱干净所以永远带着淡淡柠檬味沐浴水的味道,迷恋宁哲宣说话时不疾不徐,抑扬顿挫的韵味,迷恋宁哲宣干净却低沉,充满磁性蛊惑人心的声音,迷恋宁哲宣永远洁净如玉,修长有力的双手,迷恋到只要想到他就会耳朵发烫,心底翻滚着从未有过的喜悦,迷恋到失去自己,满心满眼再也盛不下其他。
他是个农村来的穷小子,什么都买不起,也没什么能力,会做的不多,只能用自己的方式笨拙真诚地去对宁哲宣好。
食堂早餐并不怎么好吃,但除了水晶小笼包例外,这个小笼包号称学校食堂的奇迹,是难得的美味,也因此特别难买,去晚了一个包子皮都留不下。
以前的顾雨城是从没这个想法的,每天赶功课半夜两点多才睡,又不重口腹之欲,没必要折腾自己起大早,但因为宁哲宣某次顺口说这个包子还不错,所以每天天还没亮,他就屁颠屁颠跑去食堂买好两份热腾腾的水晶小笼包。
因为宁哲宣与他同系又时常旷课,他有次听到宁哲宣抱怨帮他应付点名的那群狐朋狗友不怎么敬业,于是他自告奋勇地帮他应付点名,应付作业应付考试,除此之外,顾雨城在整个学院也享有美名的笔记永远工工整整地摆了两份。
因为宁哲宣常常会在学校操场打篮球,拉拉队们都顾着花痴去了,其实后勤工作反而做得不算多到位,表白送情书倒做得很拿手,于是从不旷课的顾雨城会因为要早早准备水,毛巾,还要顾及场上的呐喊助威而从他尊敬的导师那里翘课。宁哲宣一上场,他就跟个疯子一样大吼加油,宁哲宣一下场,他就跑在最前面送水送毛巾。
那个人的喜好与厌恶他也可以如数家珍,
他知道宁哲宣喜欢打篮球,喜欢巧克力,喜欢柠檬味汽水沙丁鱼罐头,喜欢咖啡只加一颗方糖,喜欢穿v字领浅灰色衬衫,
他也知道讨厌吃胡萝卜和菠菜,讨厌闻到甜腻的香水味,讨厌寒冷脏乱的地方,讨厌别人斜着眼看他……
假使他眼尾上翘,剑眉稍挑,虽然神色没有开心的样子但心底一定是开心的,反之如果嘴唇弧度弯的很夸张,神色是十分的愉悦的话那一定是处在愤怒暴走的边缘,一般这样都有人要倒大霉。
宁哲宣是个典型的表里不一的,他在人前温柔体贴,私下里性格却是诡异乖张。
当然,在不够理智地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算是一分缺点,也能看出十分优点来。
在顾雨城的心里,那双浅灰色的手套就代表着无论这个人人前人后是什么模样,但层层包裹下,心底一定是柔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