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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1 / 2)

微微的高兴,但更多的却是一种疲劳,曾经努力攀登过山峰,却在到达之后觉得孤身一人也不过如此。所以如果有重新选择的机会,身体年龄的优势让我想要重新尝试,而心里年龄的劣势却让我只想要停下。

停止这让人血脉膨胀的加速度。

蒋琛不在店里面,我坐在老地方,这次只喝了一杯兑换过的伏特加。下午是酒吧清淡的好时机,所以在我是林安的时候我从来不会在这个时间点来到这种场所,不怕笑话,我时间紧迫的时候好几个月才能有自己的行动时间。任务期间就算是悠闲自在的,也得时刻保持着高度的警惕。

像现在店内只有三个服务员,分别随意的坐在他们自己挑选的地方,店内客户寥寥。而在我两米开外有一个没有穿制服的却一直坐在没有靠椅的坐凳上,而且从我进来到我完成这次对蒋琛的一小时垂钓任务后,他还是坐在原地,头微微的低着,看不到全部面貌。

但,如果我想看他,并非不行。

绕道走到他面前,三秒钟之后,我脑内惊雷,比之后我把周钱坤强要了还要令我无法相信。如果有选择,我更希望之前我自己能够没有对这该死的背影产生好奇从而有窥视真身的冲动。

那句话怎么说得来的,好奇心害死猫。

现在真是一夜回到解放前,我从安楚那掉渣天的实力中直接堕落到变成为了一个陌生男人背影而好奇的猫。

即使无法重来一次,没有让我再有选择的机会,我还是痴傻的想,如果知道是你,我真的会直接走出门。一定,一定,不会回头。

我看到了他。

☆、第26章

目光被我从未掌控过的力量吸住,就算我用尽心力,在内心狂怒的嚎叫里身体无法移动。我的眼睛比我内心更渴望他的样子。就着午后的阳光,我的视线一遍一遍把他成熟的轮廓描绘。

看上去十分健康的小麦肤色,比我记忆中更深邃的双眼,高挺的鼻梁轻轻靠在有额头高的酒杯上,上薄下厚的红唇上有微不可见的液体,脸颊两侧像被绝妙的刀锋一刀一刀刻下,真真是绝妙的组合。

十年了,他还是这样好看,就像为了我最完美的喜欢而生的外貌。十年了,他看上去不仅英俊到心坎上,整个人显得更冷,尤其是在现在他察觉到我目光而抬起的双眸,浑身上下震慑人心的冷淡气质仍旧像是以前到现在为了让我彻底死心而生。

怕这想来又是自作多情。

我努力控制着自己在光天化日下过于坦荡以及充满欲望的注视。为了压下自看到他第一眼就想把他抱在怀里的冲动我的后牙根被我用力的咬着。我知道,面对近十年没有再见过一面的他,我丢盔弃甲缴械投降还来不及,来不及那些故作镇定和巧舌如簧。

但在他淡蓝的双眸和我衔接在一块儿,我深深的呼了一口气,为了他注视的这一眼,这中间隔绝了多少生死离别、痴爱纠葛。这跨越了万水千山的一眼,是我拿命换来的。

怎能不慎重?

在重新获得生命之后,遇到安楚的情人让我对他压制了很久很久的欲望和思念像是冲破牢笼的囚徒,我心里渴望自由的呼喊让真实的自我无处可藏。

我想要他,哪怕只有一次。就算他回头就搂着女人抱着孩子也罢,但今生今世我总归是要让他在被我爱上的余后岁月里都记得我在他身上、心里,用力留下的刻痕。

幼年时期,最先吸引我的是他永远都是独自一人,与他最不相同的我在童年时期属于一呼百应型的领袖,有任意选择朋友的权利。

而最终接受他进入我的管辖范围是在四周所有没见过世面的开裆裤群体中的惊呼,“你们看,他的眼睛是蓝色的哎。”

像个土鳖那样大呼小叫,却只惹来对方一个淡的不能再淡的眼神。

我站在土鳖的最中间,也是最高的一个,有最好的视线选择权。但我也不过是土鳖的其中之一,因为在表面依旧气势汹汹的掩盖下,心里、脑海里早就在感叹了——原来真的有那么漂亮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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