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支队无可奈何地耸了耸肩膀。
确实是一个坏消息。我说,不过,既然我们推断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前天傍晚,那个时间点的电话号码是不是可以作为重点排查的依据呢?
如果要排查,就要做到万无一失。我们没有依据可以证实,凶手和死者打完电话后不久就杀人,对吧?黄支队说,即便我们大胆地缩小排查范围,依旧是非常难的。因为,我们手上没有证据,没有甄别的依据,让我们如何去排查呢?更要命的是,有很多电话,都是固定电话,诸如公用电话什么的,就更没办法排查了。
也就是说,通过手机号码来发现犯罪分子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了。我沉吟道,但至少我们现在更改了侦查方向,也算是进步。
黄支队点了点头,表示认可。
我接着说:昨天晚上我研究了一下致伤工具,确定是一把又大又重的木榔头。而且,使用这把榔头的人,应该年轻力壮,可以单手举得动这把很重的木榔头。
这样的依据,依旧很难为侦查提供方向。黄支队说,总不能找来人拿着木榔头实验吧?
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意在杀人,携带任何一个工具都可以,为什么要携带这么笨重的工具?也不算是杀人的利器。我说。
对啊,又不是水泊梁山,霹雳火秦明随身带个狼牙棒。大宝说。
不一定就是预谋杀人。黄支队说,按照电信诈骗的常用套路,这一次也许是刁才向凶手提出敲诈勒索的意图,可能是激情杀人。
去赴约还要带个笨重的木榔头?这就更说不过去了呀。我说。
也是。黄支队陷入了沉思,说,什么人会去哪里都带着个这么大的玩意儿呢?
大家都在思考,但显然没有答案。
现在侦查部门的工作是什么?我打破了沉寂。
哦。黄支队被我突然从冥想中唤醒,说,我安排了人,到处寻找刁才散布出去的小广告,锁定广告覆盖的区域和人群,说不定能有一些发现。
我点了点头。
这时,黄支队的手机响了一声,他疲惫地拿起手机,看了一眼,突然两眼发光地说:哎?这个有意思了。
什么?我问道。
黄支队把手机递给我,说:你看看。
这是一个微信群,群里一名侦查员发来一张照片,显然是在寻访小广告的时候发现的。图片上,是一块斑驳的墙壁,墙壁上印着一个黑色的框子,看起来就和我们发现的刁才的诈骗小广告黑色框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