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说起来很短,对于经常出差的普通人来说或许不算什么。可如果说,这半年是去打仗、上战场呢?
更别说叶晨此刻是要只身一人面对整个血狼城的佣兵,这无疑比上战场还要危险百倍。
当然,说到危险,起码清璇是这样认为的。反正她就觉得心惊肉跳,就是感到不放心。
此时此刻,冰雪聪明的她终于明白过来,为何以往的叶晨总是那么低调。原来,那种离开自己最爱的人的感受,真的是很难受的。哪怕只有一天,都是锥心的痛,更别说半年。
叶晨不希望有这种感受,所以以往他低调。可他终究躲不过,清璇现在也明白过来了,但也迟了。
听着叶晨的话,黑夜中的啜泣声仿佛处于压制不住的边缘。而叶晨也感觉到,自己手臂上的湿润之意更加明显了。
“好了。”叶晨搂得更紧,道,“我保证,只有这一次。以后,我再也不理会强者层次的事情。”
那啜泣声终于爆发出来,久久之后才算平复。两人只有只言片语,可却倾诉着心中的一切。
、、、、、
翌日,叶晨醒来,看着身旁的清璇双眼红肿着,显然是昨晚哭了一大场。
轻轻地抽出自己的手腕,替清璇盖好被子,叶晨这才独自起来。洗涮一番后,他就要去为清璇准备早餐,这是他每天早上必做之事。
出了房门,他习惯性地敲了敲茉莉的房间,打算问问要不要为茉莉也准备一份。
“扣、扣、扣”敲了几下门,却发现里面没有半分应答。
或许是还未睡醒吧,还是不打扰她睡觉吧。叶晨心里暗暗地想着。
刚走了没几步,忽然,他猛地停下了脚步,一种不对劲的感觉涌上心头。
因为此时,他刚刚路过小马的房门,往日里,小马的呼噜声像打雷一样,连远远都能听到。可现在,房内却静无声响,宁静异常。
“嗯?”叶晨皱了皱眉头,他是心思极为细腻的人,一眼就看出了不对劲。
“啪”的一声,叶晨一脚踢开房门。
果然,房间内空无一人。
叶晨打量了一番,发现床边,一封信格外醒目。
叶晨心中有了极为不好的预感,立刻通过感知将整个酒店感知了一遍。果然,不仅小马,连无情、阿卡沙、许飞等人,全都走了,只剩下楚正阳他们三个。
惊怒之下,叶晨连忙拆开信封。
信上,赫然就是小马那歪歪扭扭、丑陋无比的字迹。
开头也写着贱贱的一句话:尊敬的大哥,我就知道一点蜘丝马迹都瞒不过您。您肯定会在早上为嫂子准备早餐时,路过我房间,而后听不到我那熟悉而悦耳的呼噜声,最后踢开我的房门。所以嘛,信就留在我房间了。
哦,对了,当您看到这封信时,你肯定知道我们去干什么了。但此时,我们肯定已经跑了老远,您也追不上了、、、、、
小马洋洋洒洒写了数百字,最后结论就是,他们离开了,他们要代替叶晨去对付血狼城。他们不想看到叶晨的宁静生活被打破,不想看到嫂子清璇伤心掉泪。所以,他们走了,不杀光血狼城的人,他们不会回来。
看完信,叶晨不禁怒骂一声,“这群臭小子。”
这时,不知何时起,清璇竟也站在了门口。其实,从叶晨醒时,她也醒了,而当听到房外剧烈的‘踢门声’时,她便来看个究竟。
“晨哥,怎么了?”清璇疑惑道。
叶晨黑着脸,道,“这群小子跑了,说要替我去对付血狼城。不行,这太危险了,血狼城是个超一流势力,底蕴非常惊人,就是安德森死了,也不是他们能对付的。我得去追他们回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