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宋文松手中是一把烂牌,他没有太多的选择,所以明知极其冒险他也要去赌,赌输了就血本无归,赌赢了就一飞冲天,的确就是如是……
“陆铮啊,陆铮,希望你真能创造奇迹,如果这一次我都能赌赢,下半辈子我永远跟着你混,我的野心只在西北,你的野心志在天下啊……”宋文松在心中默默的道。
一夜赶路,天色还未亮先头骑兵便赶到了坎儿河边,宋文松立刻命令搭浮桥,所有人整顿装备连夜上马过河。
等他一行人赶到榆木城下,天色刚刚蒙蒙亮,宋文松看到了他这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一幕。
从远处看榆木城,那哪里还是一座城池?那分明就是一处血肉堆积起来的屠场,无数的尸体堆垒在城墙下面,血水汇聚在荒漠上成了一条小河,就这样一眼望过去,榆木就是人间的炼狱,以宋文松十数年的打仗经验,他不能想象这一仗是怎么打的,陆铮是用了何种手段把仗打成了这样。
不仅是他,他身边的所有谋士,将军们全都傻了眼,没有人敢相信眼前的这一幕是真的,这怎么可能?
“三公子,您看,城墙上面挂的旗子依旧是‘陆’字骑!”一名千户极度震惊的道。
“哈哈!”宋文松忽然哈哈大笑起来,他将手中的镔铁长枪举起来,道:“陆铮,我之二弟,果然英雄出少年,我宋文松从不服人,今天心服口服!”
“传我军令,所有人列队准备进城!”宋文松朗声道。
他话刚落音,忽然听到城中号角声响起来,南门轰然打开,一彪人马从南门中杀出来,为首之人不是陆铮又是谁?
骑兵出了城门列队,后面的步兵鱼贯出来,步兵在前面,列队巨盾,号角声再一次响起,这一次的号角声激昂澎湃,俨然是要进攻的信号。
对面的小山包下面,传来马嘶的声音,紧接着便有如鼓点一般密集的马蹄声,山坳那边看到了突厥铁骑露了头,为首的人红色头盔,一身金甲,此人宋文松不用看面容就能认识,这便是他的老对手合阔太无疑!
合阔太亲自领兵,骑兵上万人,如风卷残云一般杀了过来,还在路途他便远远看到了榆木城外的战阵,他嘴角微微翘起,道:
“给我杀!这个姓陆的总算是一条汉子,知道站着死,不愿跪着生。那没有什么好说的,杀过去,杀光这帮大康的王八蛋!”
“杀光!”
突厥铁骑,掀起漫天的尘土,号称野战天下第一的骑兵开始进攻了,宋文松看到这一幕,心底的热血瞬间被点燃,不仅是他,他身边所有的将领和士兵,所有人胸膛中都染起了熊熊的火焰。
陆铮几千士卒守城,便能让突厥大可汗合阔太寸步难进,这等手段,简直堪称是鬼神莫能比。
守城到最后,弹尽粮绝,不愿意坐以待毙,率领区区几百骑兵,几千残卒出城迎战,直面突厥铁骑的冲锋,这是什么样的气魄?
要死卵朝天,不死万万年,死也要站着死,死也要死在沙场之上,男子汉大丈夫,不惧马革裹尸!
宋文松举起镔铁长枪,大吼道:“亮出旗帜,吹响号角,到了这个地步,但凡是我大康的男儿,除了杀其他任何念想都是多余,兄弟们!袍泽就在城下,我们和守城的兄弟们前后夹击,打垮合阔太,杀光突厥蛮子!”
宋文松这一吼,全军都大吼起来,五千人马就只吼一个字:“杀!”
养足了马力的猎虎骑瞬间启动,激越的号角声响起,“宋”字的旗帜高高的举起,迎风招展飘扬,宋文松冲在最前面,他高大壮硕的身躯如同雕塑一般威武强壮,他身后的铁骑如同黑云卷积一般倾泻而下,气吞万里如虎!
“我宋文松在此!合阔太,你可敢和我决一死战!”宋文松仰天长吼,如图虎狼在嚎叫一般。
凭空一声惊雷响,城墙下面守城的兵丁们齐齐欢呼,有老兵忍不住老泪纵横,喊道:“援兵到了,三公子的援兵杀回来了!”
就这一喊,整个行伍瞬间炸了,本来抱了决死之心的众人,忽然之间看到了生的希望,可谓是绝处逢生,那种感觉真是用言语难以表达。
陆铮坐在马上,捏了捏拳头,发现春寒料峭,重甲在身,浑身却被汗水完全浸透,像是刚刚在水里泡过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