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邪对着她露出一个无可奈何的苦笑,他同时又注意到吴笙还揣了那把他买给米粒的长笛,疑惑道,“你会吹长笛吗?”
吴笙平静地注视着他,“米粒剩的课时是我去上的。”
吴邪摇头大笑,在吴笙的死亡注视下忍着笑意招呼她看球赛,看了一会儿后两个人都意识到场上已经是解雨臣的天下了,几乎是他一个人在耍所有人玩,吴笙看着场上喃喃道:“smart is new sexy啊。”
吴邪也喃喃道,“你们老解家的脑子真好使。”
吴笙轻笑了一声,然后拿长笛戳了戳吴邪,“陪我走走?”
吴邪起身,拍拍手,一派轻松,“走。”
吴邪又把她带到自己的稻田里,他在田埂间前面走着,吴笙就走在他的身后踩着他被阳光拉长的影子
吴邪还指着不远处铁轨间的萝卜田,跟她讲了解雨臣让他种萝卜的事情,然后跟她显摆自己的萝卜多漂亮,其实也意在让吴笙来判断能不能看出来这是他买的现成的萝卜移植进去的,虽然小花当时看了并没有说些什么,但他总有点心虚。
吴笙走过去看了一会儿,然后眼神复杂地看着吴邪,“他什么也没说?”
吴邪瞬间紧张了起来,“对啊...我这萝卜种的不行吗?”
吴笙:......
她笑了笑,“挺好的。”
就是嘛,吴笙和解雨臣不事生产,又没有种过农作物,不可能辨识出来。
吴邪如是安慰着自己。
吴笙和吴邪坐在观景台上,白天看眼前这片稻田比黑夜看更壮观,满目金黄,吴笙感叹道,“金黄色,好漂亮。”
吴邪听了心里很是得瑟,心想终于有一次也能让你崇拜我了。
两个人坐在昨晚没拿走的露营椅上,吴笙就拿起长笛悠悠地吹了一曲小调,吴邪安安静静地听完了,然后轻声问道,“为什么是《the shire》?”
吴笙将长笛放在膝上,嘴角噙着笑意,“这个地方,就是很夏尔啊。”
“是很温柔的家。”吴笙摩挲着长笛,垂眸低声道,“喜来眠就是巴金斯的袋底洞,下午茶在四点,茶点管够,随时欢迎来的客人,来的时候不用敲门。你很喜欢这里啊吴邪。”
“你喜欢这里吗?”
“我也喜欢。”吴笙侧头看着他,那双眼睛里只有他,“你的梦想不应该是冒险的,你应该生活在这里的。你生活在这里,你的心停止那些紧迫的跳动了吗?”
“我很喜欢这里的一切。”吴邪缓缓道,“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