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意当着他的面承认这一点,他对我朋友说上两句话,我总要含讥带讽地挑上两个刺;那时却将它抛出来作为一个筹码。然而他仍旧拒绝了我,把这筹码也在地上踩了踩。
“那是我第一回做了我想做的事:我打了他。他没动刀,跟我拳拳到肉、风度尽失地厮打了一场,没提追究我失礼的事,只是强行将我送出了门外。
“当时我朋友的妻子大约还不知道这事,他的大多数相识也蒙在鼓里。我从王殿里走出去,心想:如果没人肯受牵累,那我就一个人去找他。
“我比起我朋友,真是差得太多了——我没有他那么好用的脑子,空有一腔武勇。我只知道费尽手段地弄来马,飞翅马行不通了就换普通马匹,一路上不知道跑死了多少匹马,所有走走停停的列车都没有我快。我运气好,没有受到太多守卫的盘查,居然就这么奇迹般地进入了第九城。我按照着报上的说法探究我朋友的所在。可巡游卫太多了,那儿已经被包围成了一座堡垒,一重又一重。那个冷血的野心家是最明智的——浦国的奸贼在等人呢。而我由躲闪变成厮杀,从提审变作下狱,我都不知道那重重包围里是否真的有着我的朋友。
“我在狱中枯守了几天,坐立不安,没办法睡眠,然后我听闻一个消息:我的朋友被处刑了。
“我的朋友啊……他还那么年轻,半辈子都奉送给了他的效忠对象,他的贡献却要沉没在了暗里,他自己却要葬身于别国城墙边的荒场上,被前去围观的人讥笑、指点。作为一个……窃贼!我的朋友——一个窃贼!”
我现在已经很明白,这个故事一定是埋藏在他内心的最深处很久了——因为此时的他看上去实在情难自禁。他的双手抓着头颅,沉默半晌,喉咙间冒出一丝哽咽似的低沉哀鸣。
“我知道你未必相信,”他抬起头来。“你可以不信一个囚徒的口实……你就把我说的话当作一个故事吧。”
“我相信的!”我压抑着我情绪中的颤动,对他说,“我知道你的朋友。我认识他的女儿——我认识小明奈利,我们前几年都在一起念书。”
“你是说崔斯?”那蓬头垢面的男人说,“可不是那一个,是另一位。”
“可,”我的舌头打了结,“可除了国王就只有明奈利先生了。三刀客的最后一位是个女人呀。”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他说,“我的朋友叫做雷德蒙顿.肖恩。他是当之无愧的三人之首……”
他嘴里说着,那须发下的清明眼睛一时间透出一些茫然。然后他跳了起来,在那小小地监牢里疾步地走了几圈,他脊背紧紧地绷着,又不堪重负般弯折了一个弧度,仿佛忍受着极大的痛苦。
“好啊,那群豺狼!”他愤恨地猛击墙壁,“托斯卡亚害了他还不够,还要在自己的辉煌历史里抹去他的名字!”
我的眼泪立刻流出来了。我刚才站了起来,现下却跌回了地上。他那个遥远的故事一瞬间铺天盖地地把我罩住了。
“我的父亲,我的父亲——我不知道啊!”我低声说,把手指插进头发。
对面那男人听了这话却浑身重重地一抖,在极致的暴怒间忽地平静了下来。他冲到门口,双手锁住铁栏杆,脸孔那干瘪的皮肤都发着红色。
“你过来,离门近一点,到光下,”他乞求般地低声说,“我能再看看你的脸吗?”
我行尸走肉般挪到了门口,把脸贴到冰冷的铁栅上,手上的戒指被我脱了下来。他的目光像是要把我的五官都攥住。我听他颤抖着嘴唇,喃喃道:“没错。茶色眼睛——鼻子也很像。嘴唇也许更像他母亲,深色头发简直如出一辙。我早就发现了——我早该发现的!”
我满心迷茫,只想着他提起的我父亲的死,还有明奈利家那幅新裱的旧画,还有老国王临死前那两声微弱的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