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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没有想到,事情变了,就在这雄鸡一啼中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往出乎意料的方向发展,就在霍去病送走钦差、部署好兵力的第二天,浑邪王居差使者送来了休屠王的人头。
“大王已于昨夜杀了休屠王,捉拿了休屠王太子金日磾,时刻准备迎接将军的到来,将军请移。”
来使道。
“你且下去歇息。”
霍去病面色微变,立即找来了仆多和李桦商议应对之策。
仆多道:“人都杀了,已无后路,看来浑邪王这回是真的投降了。”
李桦道:“呵,这几个月来,在我汉军的穷追猛击之下,浑邪王该承受着来自单于和休屠王等各方面的重压,他是受不了了吧。
而他的儿子又在我朝京都,嘿嘿,这浑邪王识相,给了咱们点甜头,杀了休屠王,至少表明了他降汉的决心。”
“诸位所言甚是有理。”
差不多了,就是这个感觉,不用太过敏感了,微微有点就行,霍去病盯着面前的人头道:“嗯,然古今战例中亦不乏以苦肉计迷惑敌方的。
因此,小心无大错,本将以为,我军以不变应万变,告诉浑邪王,三天以后在羌谷河畔受降。”
九月,随着那高山冰雪的封冻,羌谷河进入它的枯水季节,而羌谷河的水比之短暂的夏日小多了,但细看一下,却很清澈。
但如果不是经历过漠南惊天地,泣鬼神的厮杀,没有目睹那惨烈的画面,有谁能相信这清清的河水,曾经被汉与匈奴健儿的热血染得通红呢?
谁能想到,这平平凡凡、黄色的土地上,曾经是横陈过成百上千的尸体呢?
一切似乎都已经过去了,那展现在眼前的,是鲜红地清一色的,大汉旗帜!在秋风下映着灿烂的阳光。
已经被我投降的匈奴军。虽然还没有来得及换装,可他们的头盔却与汉军一般无二了,只有那帽盔下的眼睛,才能表明他们的身体中,依旧流着匈奴人的血液。
浑邪王率领他的裨小王、当户和相等站在队伍的前列,笔直站立,等待着霍去病的到来。
浑邪王很欣慰,在休屠王被杀、金日磾被捉时,金日磾的兄弟金伦,没啥骨气,与降军站在了一起。
这妙人,他不但密报了父亲和兄长的行踪,而且亲自缚了金日磾,送到了他的营中。
人才,
绝对是人才……
这使他的举止少了许多障碍,顺利地多,时间刚过午时三刻,霍去病便率领军侯以上的军官,从汉军阵营中走出来了。
左边是李桦,右边是仆多,霍去病他身着玄甲,腰束玉带,头盔上的红缨把他青春的脸映照得分外精神。
站在对面的浑邪王,却敏锐地发现,霍去病的身边,多了一位为他持枪的卫士。
但他没有多想,也许是军威的需要吧,再看看汉军阵营,全都换上了崭新的战衣,雄姿英发。
一个方阵前面两面旗帜,一面上书巨大的“汉”字,一面是小一点的“霍”字,而旗帜把整个队伍划分成整齐的棋盘状,汉军之中,一个个青春的身影肃然挺立,一匹匹战马头颅高扬,朝气喷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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