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酌坐在床上拥着宋苔,好似把玩一个名贵的人形瓷偶。宋苔趴在他肩头粗喘着气,还没从性爱的余韵中缓过气来。沈清酌的手摸着他的背自上而下替他顺着气,看着怀中人,嘴角微微上扬,想到今晚在酒桌上宋苔那副故意疏远的样子,又在他耳垂上的银色耳钉上轻啄了一下。
宋苔快要睡着了,呼气逐渐绵长。沈清酌和他身上都是黏腻的汗液,不知疲倦输送冷气的空调好似并没起到作用,床单上还有两人射出的精液。
沈清酌抱着宋苔去浴室清理,又换了一床新被单,将脏衣物都塞进洗衣机,等明天宋苔醒了自己处理。
将人抱会床上时已经半夜两点,沈清酌平时常常会因为失眠到这个时候,今晚拥着宋苔却很快陷入了沉睡。
早上六点沈清酌的生物钟响了,他睁开还有些沉重的双眼低头看了眼怀里人,宋苔还维持着昨晚那副样子缩在他怀里。沈清酌盯着他看了会,轻手轻脚出了房间。
从宋苔家里出来时,沈清酌开着经过宋苔家楼下那条小吃街,这还是他第一次白天看到宋苔家附近的样子。他看着有些熟悉的街道,终于回想起来。
初中的时候,沈清酌与宋苔念同一所学校,宋苔曾邀请沈清酌来他们学校乐队社团,那时的沈清酌还是弹着吉他哼着小调的无忧无虑的年纪。周末他们会一起来附近的琴房练习,几个小少爷经常在这条小吃街解决一日三餐。
在暴雨来临前,这是两个少年最后几年相伴着的自由时光。
往事回忆又萦绕心头,沈清酌有点触景生情。于是平时早已在各种高档酒店和餐厅穿梭自如的人停下车,进入了这家因经年累月而略显简陋的烟火小店。
沈清酌还记得宋苔最喜欢吃这家面馆的小笼包和肉丝面,走到收银台时却是一个剃着光头穿着白背心的中年男人。
“你好,请问这里原来那位姓李的阿婆呢?”沈清酌询问那个男人,店面和菜单没变,想来主人应该也没有换。
“哦,你是说我妈吧?去年我就让她回家休息了,年纪大了就不能一直在这干活了,该享享清福啦!”男人说着用挂在脖子上的毛巾擦了擦额头的汗,问,“你想吃点什么?”
也是,这么多年了早就物是人非了,沈清酌收敛了目光说道:“一笼小笼包,再给我一碗麦粥。”
“不好意思啊,”中年男人摆摆手,“麦粥我们这里已经不卖了,只有自家人每天会做一点,不过你想喝我给你盛一碗吧,不要钱。”他露出一个朴实的笑容。
“好的,谢谢你。”
面店没什么人,沈清酌挑了个靠近门口的位子坐下,包子和粥很快就被端上来。
小笼包皮薄馅大,一口咬下去汁水充足,浓郁的肉香在嘴里蔓延,勾起人的食欲,麦粥没什么味道,却是夏天的解暑神器。
沈清酌走时多付了五元,算作粥钱。
宋苔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早上十点半,他爬起来,在窗外射进来的刺眼阳光下眯了眯眼。掀开被子,只穿了一条内裤,宋苔低头看到自己胸口、腰和腿上的红色暧昧吻痕,还有沈清酌禽兽的手指掐出淤青如同布天盖地,像是遭到一场非人的虐待。宋苔羞愧地用被子遮住脸,不愿回忆昨晚的情形,想到被子上还沾着另一个人的气味,瞬间面红耳赤,骨头里的水分都好似在沸腾。
为自己昨晚不耻地装醉行为,宋苔很想给自己一巴掌,这种情绪在他打开洗衣机看到那一堆罪证时达到了顶点。想到昨晚沈清酌在床上已经替他在屁股上还了那两巴掌,宋苔抬起手,把这洗衣机当成那个人想一拳打下去,却牵扯到屁股后那个被撕扯伤口,捂着屁股倒吸一口凉气。真是个混蛋。
肚子咕噜噜响的像个烧开的水壶,宋苔实在没心情在家做饭,去楼下餐馆对付一口。
到了面馆,有两桌年轻学生坐在那,穿着一中校服,身旁放着各种乐器,看着像高中乐团的人。
一群吃着饭,叽叽喳喳,很有年轻人的活力。宋苔不禁唏嘘,看到他们想到自己曾经也是这幅景象。
老板将面条和麦粥端到宋苔面前,看着那群青春洋溢地学生叹气道:“你看看这群年轻人,可真有活力啊。”老板许是忙完了,站在桌边和他闲聊。
宋苔端起粥喝了一口,没说话。
老板看到那碗粥,忽然想起什么来似的,拧着眉头说:“今天早上也有个人,问我要麦粥喝。可没几个知道我这里有粥喝,那人看着眼生,每次也只有小宋你来我会给你盛一碗,你说奇不奇怪?”
宋苔身形一顿。
老板又看了看宋苔,问:“小宋,你和那人认识?”
宋苔若有所思,随即便觉得自己多虑了,毕竟有人比自己更冷情,便摇了摇头。
一顿饭在那群高中生的吵闹声中结束,宋苔有点食不知味。
当天晚上沈清酌和助理赶到机场时,顾时煜已经坐在候机室等了半小时。
沈清酌坐在他旁边,助理从公文包里把刚才要确认的文件拿出来核对。
顾时煜戴着一副黑墨镜,手一直在笔记本上敲敲打打,沈清酌做下时他没抬头,语气落在在常人眼里是一贯的冷漠风格:“你迟到了,再晚点飞机就开走了。”手上的动作一刻也没有停。
沈清酌挑了挑眉,自动屏蔽了顾少爷不耐烦的声音,拿起一旁助理递来的文件。
顾时煜是沈清酌的表兄,比他大一岁,两人小时候并没什么交集。沈清酌三岁时顾时煜便跟着父亲被调到首都生活。后来沈氏一脉逐渐没落,而顾时煜的父亲却在首都政府一路高升,成为了沈家众多亲戚里唯一兴旺的一家。顾时煜在大学留学期间才和沈清酌熟悉,也多亏顾时煜和他母亲的帮助,沈清酌才能这么快从国外开始创业,又极快地在苏城把集团做大,不然沈清酌在读书期间可能早就没命了。
沈清酌看完文件,端起咖啡喝一口,说道:“你的人,今天都闹到我公司楼下来了。”
沈清酌出公司的时候被一个小明星拦住,吵着要见顾时煜,大概他泣不成声的样子着实有些可怜,沈清酌便提醒一句。
顾时煜不以为然地说道:“人太多记不清,你问哪个?”
沈清酌看了眼助理,助理连忙说:“好像是顾总公司的,是眼下当红的一个小明星,姓莫。”
顾时煜敲键盘的手一顿,抬起头一动不动地盯着助理,即使带着墨镜也能感受他浑身散发着寒气。
沈清酌让他别吓着别人,顾时煜才又低下头,继续敲键盘,开口说话时声音却冷得掉渣:“下次他再来,你就把人轰出去。”
许是这机场做的咖啡太苦,沈清酌皱眉,调侃道:“算他倒霉了,下次别找这样无情的。”
顾时煜抬眼看了看沈清酌松开的白色衬衫领口下那枚淡淡的粉色吻痕,嗤笑一声:“沈总也不比我差。”
宋苔的生活在酒吧和家里两点一线的进行着,连着一个星期他都没再遇到沈清酌,如果不是身上的淤青几天都没消,让他大夏天还要想办法遮掩,他还以为那两天的事情又是他产生的幻觉。
就当做一夜情吧,他和沈清酌之间其实也没有并没有什么亏欠,他想。
早已是两个世界的人,就是这样互不打扰挺好的,他不愿意做书中那个被大火席卷的麦田,将所有收成抵挡给一片虚妄,趁一切事情还没有破灭到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