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在场有懂的,都摸着下巴看着,深思品鉴。
傅诗佩不懂,但就连他爸傅伟都禁不住感叹,“作得不错,有深度,有内涵,小小年纪,连好些大人都比不上。”
傅诗佩闷闷的,不敢出声,只能跺脚。
“那这字,也是你亲手写的?”
卓阳又是点头。
在场无不私语。
懂文言文的少,可是懂书法的人多啊,现在写毛笔字的孩子是越发的少了,而能写得好一手毛笔字的,那更是万里挑一。
卓阳小时候家里没钱,大哥教他,他便用粮食在地上比划。
这是到了镇上,生活过好了,才有了宣纸和笔墨,虽然才开始用文房四宝,但底子却是早早打下的。
他和卓然不同,打小就对学习有一种近乎偏执的热爱,他喜欢学东西,不单单是为了成绩,这是种无上的快乐。
“写得好,这字写的真好啊。”
“我家儿子,练了都有好些年了,还连这十分之一都赶不上。”
卓阳瞬间就成了“别人家的孩子”,自带光芒。
傅耀堂也很是高兴,那么宽阔的身躯,抱紧了礼物,活像是小熊维尼抱紧了心爱得不得了又小小的蜂蜜罐头似的,“谢谢,我很喜欢。”
卓阳展露出一抹笑意。
他找到大哥替自己出主意的时候,陷入了一个死胡同,他知道傅耀堂家不缺钱,所以别人送的礼物必定都价值不菲。
他想得头疼,不得其解,但大哥却一句话通透,“以己之长,攻彼之短。”
如醍醐灌顶般,让卓阳瞬间顿悟。
财富这种东西,迟早是有的,但是才华天赋,那些人想有,还拥有不了呢。
大哥向来是个怕麻烦的人,可如果卖弄才华,能让某些人少像麻雀一样聒噪,那也是应当的。
论腹黑,卓阳自觉真的学好些年,也比不上大哥。
送走所有宾客,晚上,傅耀堂去书房找傅志,“爸,你为什么非要当众拆卓阳的礼物啊。”
他替卓阳鸣不平,他爸平时本来不是这么强人所难的。
傅志摸了摸他跟卤蛋似的大脑袋,“傻孩子。”
多少人接近他们傅家,是动机不纯?
他只想还孩子一个安宁,让他周围还能有一方净土,可以交到真心朋友。
“……爸,我不傻。”
傅志撸了撸他很有福气的大耳朵,“卓阳这孩子,可以深交,以后多让他到家里来玩啊。”
傅耀堂忘性也大,听到这话,立刻笑逐颜开,“好。”
看来他爸是接受卓阳了。
…………
天气由暖转冷,一天天的凉了起来,原本薄薄的单衣也渐渐替换成毛衣加一件外套的标配。
于秀丽怕小团子生病,日日将她包得像个粽子,但这也无损小团子的美貌。
在民间有一种说法是小时候长得越好看,长大便会越来越长残。
但小团子不是,逆势而为,她的杏眸依旧一如既往的璀璨漂亮,像是会说话似的,但五官却是愈发精致了,每一处无不是精雕细琢,老天爷最得意的作品,齐齐凑在一起,更是锦上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