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喜欢亲自下厨给他做饭,总爱逼着他把碗筷洗刷干净。
她喜欢晚饭后,被他牵着手围绕着王府散步。看过多少遍的景致了,可她却像是初次踏进这个家一样,兴致勃勃左看右顾。
她喜欢跳到他身上,双腿盘绕在他腰跨上让他抱着,三两步的路也会撒娇让他背着。
她喜欢听他讲他过去的辉煌战绩,总爱在夜里吻他身上的旧伤疤。
她喜欢在每个清晨把他吻醒,睡前习惯对他说声,我爱你。
她喜欢帮他束发,偶尔调皮起来,非要给往他脸上涂胭脂水粉,把他画的丑的不忍直视。她却爱得不得了,圈着他脖子娇憨的说,连这么难看的妆容他都驾驭得了,我夫君果真是世上最好看的男人。
她喜欢被他拥着入睡,即使是在酷热难耐的夏日。
她喜欢欢愉之后揉揉小霸气,红着脸颊,夸奖他真厉害。
她喜欢两人泡在浴桶里,怀里抱着半个西瓜,她用银汤匙挖起来,喂他一口她吃一口,然后呵呵直乐笑的跟傻子一样。
她喜欢……她喜欢……她喜欢的事还有好多好多……每一项都像石壁上的画卷一样,清晰的雕刻在他思念成灾的心里;像奔流不息的血液一样,炙热的流淌在他日渐老去的身体里。
……
关于她有多想他,言语觉得一切词语都无法表达,都显得苍白无力。
今天是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她已离开他六个多月,二百一十七天。若是按两个时空的时间差来算,粗略估计,那个他生活着的时空,大概已过百余年光阴。回想去年的国庆节,恍如隔世,就像做了一个繁花似锦而又心如刀割的美梦。
思念蚀人心骨,摧人神志,分不清现实与幻境时,她时常问自己,真的与一个叫陆予骞的人相爱过吗?还是写小说太过投入,走火入魔,得了臆想症?
可是思念太过清晰,让她无法否认那段爱情的存在。
说起小说,关于那些不存在她小说里的内容,以及可能在她不知道的时候发生过的事,她曾旁敲侧击问过陆予骞。
大沅皇帝确实如她小说正文里写的一样,继承了兄长的皇位。可是,陆予骞并没有与他正面交锋过,以前没有,她在那边的几个月也没有。而且她回来之前,大沅主动示好,两国达成和平协议,未来几年内两国都不会挑起争端。
对此她觉得奇怪,百思不得其解。她也曾动过再去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