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昆明的冬天,不冷。我最喜欢这个城市的一点,就是冬天不冷。当l告诉我他终于找到了一个有阁楼的院落,并且那里的主人愿意出租一间来的时候,我为此雀跃不已。要知道,在城市里,这样古朴的院落已经越来越少见,走进里面,门窗都是陈旧漆黑,发出沉郁的木香,脚步碰到的地方,青苔斑斑点点,而更偏僻的角落,甚至长了几株紫茎泽兰。人站在那里,仿佛走入了一段旧时光。这个院落有许多间房,租给我和l的这一间,宽、大,还有古旧的床和衣柜,但都干净整洁,房间光线非常阴暗清冷,因为是一楼,我想我还可以在外面宽敞的院子侍弄我盆栽的花花草草。我喜欢这里,因为有种残破的美。我们在一个双休日搬进这了间房,我就知道,有了东西和灯光的房间,感觉确实不一样,因为整理,清冷的天气我们都出了一身汗,当我们准备像这城里的陌生人一样做些激烈的事情的时候,门外传来了敲门声,这声音在原本沉静的时空中有一些诡异,我帮l理了理衣服,他去开门,是这里的主人,一位老婆婆,她已经八十多数,一脸慈悲,是来给我们送钥匙的,说:在这里也不会丢什么,但我晓得你们年轻人,有时不放心,出门就锁起来吧。当她的脚步声消失,我和l也失去了兴致,l先去洗澡,洗澡间其是在房间的另一端,中间隔了青石板铺砌的场院,我竟然听到了轻微的水声,像断断续续的雨滴,又像是沉寂的泥塘里莫名冒起的奇怪泡泡。我和l太累了,沉沉睡了一夜。睡梦中只觉得身体突然变得无限沉重,好像有什么压在身上一样,我想那是l的身体,我想用脚踹踹他,可怎么也碰不到身边的那个人。我是一个首饰设计师。公司完全可以提供我丰厚的资金和材料,去做那些华丽耀眼的首饰。但我更爱那些旧的东西,我收集人们丢弃的废物件,铜银铁片、钮扣、链条、绳索用这些当材料,包括两年前锦程捡起的落叶,零零碎碎。做首饰的人,自己的首饰当然也最多。我手上有一个用链条缠绕的银戒指,售价人民币八百元,不便宜,这样的款式我只做五六件,愿意买它的人一定懂得欣赏它。其实,我爱的是那些旧物件里藏着的记忆。拭去锈迹,付诸爱与心思,发掘时间里的光彩与质地,比钻石更可贵。这是锦程教给我的。我得说说,说说锦程,这个男人,他俊美得异常,我甚至在他的眉间,发现了一种难以形容的冷峻,而他的身后,是微凉的天光,那种带着寂寞微笑的神情,却像一个被永生禁锢的幽灵。他离开我以后,常常在梦里看见他站在我面前看我好久,每一次,我都有种想扑到他怀里大哭一场的冲动,他的眼神可以让我的心灵有一种奇异的跳动,这一定是这世上最温柔最寂寞的眼睛。他的名字无瑕完美,他的生命和爱情也是,他的内心拥有沉默和大海。他是我独一无二的锦程。我们都是首饰设计师。那时我们已经大学毕业,准备结婚,都见了双方家长,在得到我爸爸允许的瞬间,他从椅子上跳了起来,紧紧抱住我,爸爸妈妈目瞪口呆,他就像个要带我去穿越时空的武士,紧紧地抱住我旋转起来。但是他天生要从我的生命里先出现,后隐退。我不知道为什么?他说他想去寻找一些独特的落叶,用这些来做首饰,他选择自己一个人去,他永远地跌落在一个无人知晓的深谷,他失踪半个月后,当地的山民才找到他,是他的尸体。
他把惊讶和害怕留给我。世界也在那时萧索许多。再也不复从前的拥挤。我依然是首饰设计师。早上六点半就起床了,因为梦到老板把图稿摔到我脸上,大声的骂:我要返工,给我返工,我要返工梦魇。洗了个晨澡边擦头发边打开电脑,有提示说:你有二封邮件,打开一看,一封是编辑的约稿信,而另一封,不认识。“昨天在漫林书苑看到你,你穿了圣露雪的大衣,和破洞仔裤,你的头发难得披着,你穿了脏的运动鞋子,我就站在你的不远处,你一直在翻书。你看起来很冷漠,但你专注的样子很迷人,你跟店员很熟悉,你买了一本艺伎回忆录与一本郎世宁画传,我很想过来跟你说话,我认识你,你叫龙天慈,我刚刚在新的一期都市名流里看到你的专访,你刚刚被评为玉言集团的新锐设计师。但是我没有你的头发是湿的,我想,你有在早上冲澡的习惯。你比我矮一个头,我想你经常熬夜,因为我发现你有微微的黑眼圈。你出门的时候还和对面日本料理店的一个男人打了招呼。也许我们就住得很近,因为我经常在这一带遇到你”因为我的邮箱是对外公布的原因,经常会收到一些信,这一封,有点可笑,但又并不可笑,也就是说,我,龙天慈,正在慢慢成为本城一个不大不小的名人,居然有人站在我的旁边观察我,但是我不知道。生活真像一个游戏,只是我们玩的都是真的。游戏可以再来一遍。现实却是不可以,give over就是你上天堂或下地狱的时候到了。我们无法回头,也无需回头。回头的刹那可能就错过了前面的精彩。所以,我给这个叫l的男人回了一封信。我和l就是这样认识的。每天,会遇见多少人?不知道。每天,有多少人会和自己有交集?不知道。每天,会遇见谁和谁有交集?也不知道。网络流行至今,于人的益处也显而易见,可以将那些不曾说出口的话说出来,将那些说过的话纪录下来。如果哪天没有了网络,那些过往也随之轰然消失,我想我可能会因为一些习惯不能继续而有些不适,像不能再带的戒指,不能再爱的人。l是个广告人,每个月都会出差,留在这个城市的时间,只有几天。我们应该是那种同居的男女朋友关系,每次他回来,就是把大包的脏衣服扔在洗衣机里,我常常要替粗心的她加消毒剂、加柔顺剂,晾干了帮他熨好折好,放到衣橱里等他下次带走。他去哪里出差,去多久,和谁去,做什么。我从来不知,也从来不问。我和他都有一个带锁的抽屉。我知道,我们是各自都有很多秘密的爱人。我生日的那天稍稍有点寒意,l给我准备了一个大的蛋糕,次日他又要去远方参加一个广告圈的新闻发布会。烛火中,他让我许愿,有一个人他叫l,就坐在我面前,而我感到非常孤独。某年的生日真美啊。我和锦程。当时我们忘记了拍照,不过我知道,有眼睛的流连就够,相机,记取不了回忆里的缤纷,还有温柔。而今,无法再回到过去的时光,也无法再造访彼此的内心,我要面对的是另一个人。我看着l,他是新的一个,从旧的锦程身上过渡来。因为它,我不再一个人看星空,不再一个人度寒冬。我以为,来日方长。有一个女人,令人震惊地闯入了l参加的那个发布会,那是电视直播,在l上刚刚上台的当口,她一定是以为,这样的方式过瘾。她抢走话筒,并不惧怕,坚持着自己的矜严,不躲避所有人目光,她说:抱歉打扰大家几分钟,你们在座的所有人,都知道他,l,我是他妻子,惊呆的人们迅速反应过来,上去想劝她下来,但她似乎并没有妥协,在挣扎着进行那不知是诅咒还是求救的控诉,我只能把电视关了,把那些躁郁不堪的、歇斯底里的语言,隔绝在视线以外。窗外是倾盆的大雨,浑浊的天地。早已望不见我时时要远眺的山峦。锦程失踪的那片山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