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能压着火道:“我们接到举报,在你出公寓大门前一段时间,在自家楼道里听到了刀剁骨头的声音。”
“你不住那所公寓,甚至你所租住的房子,离这所公寓几乎十万八千里,所以,你半夜三更,去那里做什么了?”
时间,行为,举报内容都对得上,再加上陆承听这副态度,那警察觉得陆承听像极了杀人凶手。
这案子拖了半个月没有线索,上面放话了,如果他们组能在上面插手之前找到凶手,今年的先进优先安排给他们。
现在好不容易找到点线索,他必须要抓住机会,耗也得耗到陆承听说实话。
陆承听又喝了口咖啡,看着警察,坦然道:“处理食材。”
这话从这儿说出来,确实离谱了些。
但事实真相却本来就离谱。
陆承听根本就不怕被查,只要这位警察能够再多花点儿时间去调查,就会发现,他的确是被冤枉的。
顶多他实话实说,是为了吓唬林洲才特意这么做,又碰巧运气不好,赶上这么一宗案子,这些人也拿他没什么办法。
过不了多久,就只能放他出去。
但这样一来,裴思砚好不容易为他投资的节目,就只能错过了。
陆承听觉得,那位好心的举报群众,百分之九十九就是林洲。
毕竟身为一个小世界的气运之子,有这点儿招人讨厌的破运气也不足为奇。
他已经想好了,要把林洲的脑袋塞进他自己裤裆里,再打断他的手脚让他想出都出不来。
陆承听不急不忙地和那位警察打着太极,顺便等裴思砚来接他。
因为太过无聊,他主动提出,想要看看死者和案发现场的照片。
结果这一看,还真叫他发现了不少端倪。
他通过几张照片,不仅慢条斯理地分析出了死者的致命伤,还说出了凶手行凶时用过的几种工具。
最后还指出了两条更加隐蔽,很难让人察觉到的线索。
一条是女人被剁掉的无名指根部,有一道并不如何清晰的戒痕。
另一条,是案发现场凶手留下的那排脚印中,脚掌处的脚印始终比脚后跟深。
但因为留下脚印的路,是夯实的土地,并不松软,留下的痕迹实在太轻,只能看出一个大概轮廓,要不是陆承听眼力远超常人。
普通人用肉眼很难看出差别。
“过去在凶手行凶的案件里,曾发生过有人故意穿较大码鞋子来误导警方的行为,我们分析过,这个可能性不高。”
“但正常人走路通常脚跟先着地,你是说,凶手的腿脚并不是很利索?”那警察没忍住问道。
他们当时在现场,只拓印了凶手的脚印,分析出了码数。
若是成年人来看的话,应该是女人的码数,成年男性的脚很少有这么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