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一旦有光照射在这个方向,那血渍就会变得十分显眼。
秦岚假装弯腰捡东西,微微抬眼看去,那一整个边角,都染上了鲜红的血迹。
这时候,不得不说与她的职业和性格有关,这种能够让人产生可怕联想的景象,让她并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十分震惊的直起身,仿佛自己什么都没有看见。
她写的书里,凶杀案是最常见的,悬疑的文里,哪没有死过人?
因为写书,查阅的资料里重口味的凶杀图片也看过不少,甚至还看过现场。
自从高中那年后,她就仿佛失去了害怕这情绪。
“怎么了?”
高个男人问道。
尽管她弯腰捡东西的动作很短暂且又自然,但还是遭到了高个男人的询问。
这说明他一直在注意着秦岚的一举一动。
“刚才脚崴了,脚裸有些疼,所以揉了揉。”
秦岚用一贯弱气的形象和语气解释着。
高个男人关切的说:“这样啊,严重不?大概还有半个小时就能到达市区了。”
“没事的。”秦岚说。
就在这时候,矮个男人突然停下了车。
“怎么了?”她一脸不解的询问。
“好像是出故障了,妈的,我就说这破车早该换了!”
矮个男人骂道,开门下车去了。
秦岚心生不详的预感,伸手去开车门,却发现车门已经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