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分熟的牛排?我读书少,从来就没有听说过!原来,这只还有一只更大的乡巴佬。”
男青年此时终于控制不住体内的洪荒之力,哈哈大笑了起来!
“白痴,你还大学生呢?你读的书,读到狗身上去了!12分熟,就是过熟,煮出来的牛排色泽偏黑,还十分的焦脆!你该不会是假的大学生吧!人丑,就应该多读书!”
王小明语重心常的说道。
“你!”
男青年的脸,瞬间就黑了下来,他感觉到,有一万羊驼,每一只羊,都叼着一块12分熟的牛排,正从他的眼前,奔腾而过!
“小明,那我们的牛排,为什么只要7分熟呢?”
大家都把疑惑的眼神,投到了王小明的身上。
“7分熟的菲力牛排,质感偏厚重,更有嚼劲感。”王小明笑着解释道。
“除了牛排外,王先森还有其他需要吗?”
美女领班把刀叉摆了大家的面前,接着问道。
“把刀叉拿走,我们农村人,习惯用筷子。”
看出了家里人眼里的窘迫,王小明大手一挥。
“哈哈,他竟然敢在西餐厅里用筷子!估摸着美女领班的怒火,会在3秒钟后,到达现场的!他们要被赶出去了!”
男青年没心没肺的笑了起来。
“王先森,不用刀叉的话,这么大的一块牛排,您吃着不方便吧?要不然,您先用刀切好,再用筷子夹着吃?”美女领班弱弱的说道。
呃?
什么?
那个美女领班,竟然同意王小明用筷子吃牛排?
天啦噜!
她是脑残吧!
她难道忘记了西餐厅的规矩了吗?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一个在西餐店工作的美女领班,竟然同意一个农民,用筷子吃牛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