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吧,这不是你姐姐自己惯得吗?”
秦绵绵觉得婚姻生活是需要经营的。
“是啊,就是她惯得,我都跟她说,姐夫下班早,为啥不给她做饭。你猜她怎么着,说我要是让你姐夫做饭,他妈就凶我。我能怎么办?”
“这女的太包子了。”
秦绵绵摇了摇头。
——
“二哥,你回来了啊?妈到底找你呢?”
李博赟刚刚准备出去找李博文,就看到李博文满面红光的回来了,李博文看起来心情特别的好。
“哦,妈找我,我马上就去找他,博赟你有空也常回来陪陪妈妈,不要整天就知道把妹,妈年纪大了。”李博文难免唠叨了几下。
李博赟就那么一笑。
“二哥,有你们就成了,反正妈又不喜欢我,打小就喜欢你这样的高材生,我就一败家子。我走了。”李博赟说着就闪了。其实二房兄弟之间,也不是很亲密。
李博赟和李博文之间都是点头之交。
李博文收拾了一下,走到了房间里面,脱下了衣服,他不管走到什么地方都是西装革履的,如今脱光了之后,对着镜子,他的身上都是吻痕,还有女子的抓痕。
那是一场旖旎绮梦,让人沉醉。
花洒出来的水,细细的冲刷着痕迹,没错,沈铃铛醒了,她归来了,只是还需要一点点东西,还需要借助于写轮珠,这样她才能够和他手牵手走在太阳底下!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的第二更,看到有小天使给我送地雷了,我下章发红包的时候感谢哦。今天回来晚了,努力赶稿子中哦。亲们不要等了,还有一更会非常晚哦。
血气方刚
李博文一生所求,不过如此。一直以来,他就想着和沈铃铛厮守终生。有段时间,他差点就实现了,和沈铃铛生活了好长一段时间。
可沈铃铛借用的是人的身体,是人都会衰老,都会死亡,这是不可逆的。而他是神族,不死不灭,永远都是这样的容颜。只能枯等红颜白骨,而他却还是来时的模样。
为了和沈铃铛在一起,他只能不断的去寻找新的人,夺舍,就这样周而复始的下去。
“哥哥,我不想过这样的日子了,我知道有一种东西,可以让我免受夺舍之苦。你帮我夺过来好不好?”
“什么东西?”
“写轮珠。”
“那是什么东西?”
李博文在此之前从未听过写轮珠,这也是沈铃铛告诉他的。
“写轮珠是轮回之珠,它本是莲华上佛的一颗舍利子所化,可以改写命运,轮回转世。那样我就不用夺舍了,可以永远的用这副身体。那么哥哥我们就不用杀人了,那样岂不是很好。哥哥,其实我不想看到你为我杀人,杀人总是不好的,你是神将,若不是为了我,又岂会双手沾满鲜血,都是我的错。可我贪恋哥哥的好,想要和哥哥厮守终生。舍不得离开,却又看不得哥哥为我双手染血。所以只要取得写轮珠,那样就不用杀人了,我们就可以永远的在一起了。到时候我们就寻一个深山老林,你种田来,我织布,过着自给自足,与世无争的日子,你看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