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叔叔还真是老一套,十年如一日地爱岗敬业,连词儿都不换!
嘴角的笑容又加深了许多,镜片后面,那双双丹凤眼里闪过一抹异光。
高阳左右瞥了两眼,看清了周围的情况,又看看外面接应的车子,心中有了一番计较。
“慌什么慌?!警察来了怕什么?拿好钱,咱们走!!”领头的就拽着那瘸了腿的西装男往外走,他心虚得很,梗着脖子硬撑。
西装男吓得浑身哆嗦,加上膝盖受伤,双腿根本无法支撑自己的身体,更别说走路了。
“别给老子装死!”劫匪踢了他一脚。可谁知,那男的惨呼一声后双腿一抖,一股子尿骚味弥漫开来。
“艹!特么的软蛋!”一把扔了那男的,高阳眉头一紧,却已经来不及了,劫匪对着西装男的脑门儿就是一枪!
“啊!!!”有些女同胞已经尖叫起来了。
劫匪喘着粗气。他抬起头,扫视了一圈,寻找合适的,新的人质。情势紧张,一触即发,只要稍有差池……恐怕这里的人都可能遭殃!
“我愿意当人质,我会听话的。”就在众人瑟瑟发抖,一个清润悦耳的声音骤然响起。
这人不是旁人,正是高阳!
“你?”那劫匪头子上上下下瞄了高阳一眼,当即哼笑了出来。
今天高阳穿了一件白色的短袖衬衣,身下穿的是牛仔裤。他的样貌遗传了他母亲,一张英俊得十分标致的脸,配上细银丝的眼镜,透着一股干净的学生味儿。
用一个词儿来形容——毫无攻击性!
“臭小子,你还没满十八吧?毛还没长齐,就想充好汉!老子成全你!”劫匪不屑道。
“我刚满十九岁,前天是我生日。”青年咧嘴笑,露出一口齐白的牙齿。
劫匪被他的笑容晃了眼,回过神来的时候也懒得跟他废话,扬了扬头,示意他的小弟将人带过去。
十步、九步、八步……三步,两步……
高阳垂着眼睛,心中默数。
他走得有些慢,但是每一步都坚定,他的脚步仿佛是踏在其他人的心脏上,伴随着心脏跳动声音。
“过来!”劫匪已然被磨得失去了耐心,长手一伸将他扯了过去。
就是现在——
高阳那双凤眼忽然一抬,里面闪过一记流光,隐忍坚毅中透着一股势在必得的凛冽!脚下猛然站定,左手勾起,右手已经顺着劫匪的动作去抢他的枪!
接下来,应该是左勾拳,右手抢夺手枪,左手勒住劫匪的脖子,他迅速闪身到劫匪身后,踢对方的膝盖,膝弯处是人的弱点,那劫匪必然跪倒,他用可以枪顶住劫匪的头。
擒贼先擒王,而那两冲锋枪劫匪手上的仿真枪,根本对他构不成威胁!绝对完美的计划!
但是——
谁来告诉爷,他这一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