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我道,惊讶地发现怀中的少女的呼救不知何时已经停止。难不成她是清醒的?心中一惊,仔细观察了一番后才肯定她的确是昏迷不醒。面对这怪异的现象,我隐隐有些明白她被架上火堆的原因了。
“恶魔!”“恶魔!”惊呼四起,此时,他们才看清我的相貌,对这些山野之人来说,我的黑发黑瞳只会让他们想起地狱的魔鬼。
望着我,那消瘦的男子现出凝重的表情,他将木棍遥遥罩向我,全身散发出肃穆的华光。
“斗气!”我和苏拉格吃了一惊。要知道,斗气一般只有具有高级骑士战力的战士才能用出来。
与我习得内力的世界不同,在这个大陆上,力量不是靠坐息,而是靠不断的锻炼与战斗才能增加。当一个人的锻炼到一定程度时,可以于体内形成一股能自如操纵的能量,并会形诸于体表,散发出光华,这股能量就是“斗气。”
在这个世界上,相较法师能运用法力进行远程、大范围打击,以及具有众多强力的魔法而言,战士以剑攻击的方式决定了他处于比较吃亏的位置,虽然早期的法师十分弱小,但越到后来,法师的优势就越明显,等到了魔法师这一等级时,一个法师只要有足够的吟咒时间,就可以轻易击败数名同等级的强大战士,所以,在大陆历史早期,法师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圣王”加斯得·利法出现为止。生于远古时代的他由于体质不适于练魔法,所以被人定义为不中用的“废人”但他以武入手,自创“斗气”运用这种可以发散到体外的进行自如地防御远程、大范围攻击的能量,他向法师权威发起强有力的挑战,最终成为当时大陆上的“第一人。”
不仅如此,更让人值得尊敬的是(当然,法师的看法多半与此相反),他毫不藏私,在成名之后,将练成“斗气”的方法公诸于世,给世间的为数众多战士带来了福音--毕竟,与学习魔法要求极高的智力与姿质相比,大半得依靠身体素质的武功的门槛要低得多。
从那以后,战士就获得了能与法师平起平坐的能力,法师不再能一手遮天。也因为如此,加斯得·利法被大陆的武人尊为“武圣。”
由于“斗气”的产生十分困难,需要习武者长时间艰苦勤奋的磨练,一般只有到了高级骑士这种阶段的人才能掌握。想不到今天居然会在这么一个偏远的深山中见到。
看来,那消瘦男子刚才未尽全力。与苏拉格对望一眼,我提高了警惕。
眼看一场大战迫在眉睫,一个苍劲的声音突然响起:“住手!”一须发花白,手持魔法水晶镶嵌杖,年近七旬的老者排众而出。刚才使用风刃魔法的应该就是他了。
他的身份看来十分崇高,原本一脸杀气的消瘦男子毫不迟延地退了下去。不过,那双鹰隼般的眼睛依然劳劳盯在我身上。
那老者缓缓走上前来,严厉地道:“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救魔女?”
魔女?看了看如熟睡的婴儿般安详地躺在我怀中的少女,我怎么也无法将这个词与她联系到一起。
不待我说话,苏拉格应道:“这是帝国男爵,公主玛莲莉的未婚夫比尔·亚特大人,你们是什么人,居然敢对大人大呼小叫!”经过正统骑士训练的他正经起来自有一股庄严的气度,说话做事给人不容置疑的感觉,他就往众人面前一站,众人对他的话就已经信了好几分。在这方面,身份比他高的我亦是远不如他。
这话如同在众人之中投下了一个重磅炸弹,那些人立即起了巨大的騒动,就连那个看来十分很稳重的老者也掩不住一脸惊容。
相较黑发黑瞳的外表,尊贵的身份还是更有影响力。对方虽为山野之人,可依然在恩达斯帝国境内,受到帝国的管辖,虽说对我的外貌会下意识地产生排斥感,但却再不敢把我视作“恶魔。”
那老者的态度变得尊敬起来,恭敬地道:“不知是男爵大人,小人是刚木图族祭师哈尼泊·坎。刚才多有得罪,还请大人见谅。”
“不用了,”对方既然放低了姿态,我当然也得表现出男爵的风度“不知者不罪!”木图族这个名字好耳熟,似乎在哪儿听过,我暗自思索。
“老大,”苏拉格悄悄在耳边道“木图族不就是生活在山林中的传奇种族吗?我们这次好像管错了闲事。”
听他这么一说,我顿时也忆起了对方的来历。木图族是崇尚“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种族,他们生活在山林之内,衣食住行皆取自山林,热爱自然,厌恶杀戮,除了取生活所必须外,绝不损自然内的一草一木——这种做法与精灵族颇有几分相似。这样的种族自然不会无缘无故地要将一个少女活活烧死,难怪苏拉格会担心这次做错了事。
炳尼泊道:“多谢大人。”看他略显犹豫,知道他正考虑该如何就今日之事向我开口,灵机一动,我决定先发制人。毕竟,我不问缘由胡乱出手确有理亏之处,率先发难才可将主动把握在自己手中。
接下来几天有事,不能上网,可能要暂停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