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世纪前,西撒克逊人的国王埃瑟斯坦曾经两度挥师北上,那时候,英格兰人的兵锋越过了凯斯内思,而经历布鲁南堡的决战后,在战场上失去继承人的阿尔巴至高王君士坦丁·麦克埃达只能向埃瑟斯坦大王宣誓臣服。埃瑟斯坦去世后,与他在布鲁南堡并肩战斗的王弟埃德蒙继位,又先后粉碎了约克-都柏林的丹麦人与北方的不列颠人,君士坦丁的继任者马尔科姆王也只能打消入侵诺森布里亚的心思,成为英格兰国王在陆地和海上的“合伙人”(midwyrhta)。
如今,被英伦三岛诸民族称作“大会战”的布鲁南堡之役已成为传说,西撒克逊人的国王与阿尔巴至高王又一次恢复了古代的合伙关系,曾经与丹麦人在一场战役中并肩作战,又在下一场战役血腥厮杀的盖尔人早已停止和诺森布里亚人的互相劫掠。南北两大王室的联盟已经被证明极为有效,就连奥克尼的王公也不敢再依靠挪威王的力量随意入侵。和平带来的是城镇和田园的繁荣,更加发达的宫廷文化也在出身威塞克斯王室的阿尔巴王后鼓励下发展起来,国王虽然还会偶尔驻跸斯昆,整个宫廷已经完全转移到了珀斯和斯特林的王家城堡。
刚抵达珀斯时,诺曼底的亨利几乎以为自己回到了南方,穿着上好毛料和鲜艳的天鹅绒服饰的宫廷贵人规规矩矩地往来不断,没有人敢破衣烂衫地觐见国王和王后。宴会上,身着缀狮鹫纹的孔雀蓝拜占庭丝绸的王后出人意料地美艳动人,几乎占据了整个宫廷的注意力。
亨利虽然出生于黑斯廷斯战役之后,对上一代的恩怨还是心如明镜的,所以即使有埃德加的许诺和信件,他还是以最谦恭的态度不动声色地讨好着未来的岳父岳母,甚至一反在诺曼底时的作风,对宫廷里那些身材诱人的贵人之女视若无睹。
只是有一件事他无法忽视,埃德加本人在他出发前就已提醒他:注意珀斯的饮食。
他毕竟是一个诺曼人,身处旧日仇敌中间,那些曾被他的父亲屠戮亲人的北方人或许正在暗中窥伺,一个厨房的老太婆,就可以用鸦爪一样的枯手,完成武士无法做到的事。
所以亨利一直吃得很少,那些被蜂蜜或藏红花染得金光灿灿,已经看不出食材本相的精致菜肴,他从不去碰。
他是诺曼底公爵的兄弟,不该抓着自己的喉咙死在这个地方。
亨利一直以埃德加为自己的榜样,也很乐意成为英格兰国王的工具:今天是工具,明天就是武器,后天就是主人。
这些天来,马尔科姆很明显流露出招揽之意,亨利却知道,这种态度更多是因为他目前代表着威斯敏斯特。马尔科姆是个平庸之辈,绝不可能满足自己的野心,何况这个阿尔巴至高王连自己的兄弟都控制不了!
很显然,国王希望让儿子继承王位,而不是延续古代的至高王继承传统,但是国王的长子并非王后所生,王弟唐纳德更是认为自己才是唯一的合法继承人,亨利在宫廷里甚至没有见到这个王子本人。
亨利对这个从未谋面的唐纳德倒没有什么恶感,反倒有几分“同情”,毕竟他也不是没想过有一天继承父亲的公国:罗伯特到现在还没有结婚,却有一大群情妇,由不得他这个兄弟不产生类似想法。
一个月后,亨利刚结束一场漫长的觐见,便得知南方的使者终于带来了他最渴望的消息。小格斯帕特里克的兄弟尤特雷德即将接过他在苏格兰的职责,而亨利本人已经被国王授以防御北境的任务。
骤得重权的林肯伯爵一时更加炙手可热起来,在亨利离开宫廷以前,他终于见到了“狩猎归来”的唐纳德王子,不过这个俊俏王子的身边还跟着一个瘸子,被一群侍从高高抬着。
亨利的首席亲信罗伯特·菲兹哈蒙小声提醒了一声:“这是莫莱伯爵。”
“请原谅我,亨利大人,这段时间一直不在,不能一尽地主之谊。”唐纳德说话的声音非常亲切,“要不是马尔斯内克塔大人‘恰好’被我的好兄长邀请来珀斯做客,恐怕这次也没机会见到您。”
莫莱伯爵只是微微欠身,带着一种冰冷的孤绝,似乎不愿加入这场交谈。
“这地方到处都是耳朵,也不知道这些天大人是怎么熬的。”
“难道我们要讨论什么秘密吗?”亨利微微讥讽了一下,他发现自己其实不喜欢这个人,有一种照镜子的感觉,让人意识到自己的不完美。
“我得去见国王了。”莫莱伯爵说完就示意侍从继续往前,丢下了亨利和唐纳德两人。
“这瘸子这些年越发倔了。”唐纳德用一种高深莫测的语气评价了一句,“不过我听说他在北方把一整座修道院杀了个干净,院长和修士们都被剥得像是一颗颗鸡蛋,挂在塔顶上。”
“真是……野蛮。”亨利情不自禁地答道。
“野蛮?不,战争是我们的天性,只是没必要时刻显露。我想,您的父亲应该最熟悉这个道理。”
“那么大人到底想和谁开战呢?”
“不用紧张,我是不喜欢南方人——当然,尊贵的王后陛下除外——不过,我不是莫莱那个疯子,现在我没有对谁开战的想法,我对我的牛群和奴隶数量非常满足,我也不是我那个好兄长,要是让我代替他在这个无聊的宫廷听一群吟游诗人吹捧我的丰功伟绩,没几天我准会发狂。”
“那么,大人到底想对我说些什么呢?”亨利试图抓回主动,他不想让这个漂亮的家伙利用自己的年轻占尽便宜。
“您知道,小格斯帕特里克大人一直对我有些偏见,我很高兴以后可以有个友善些的邻居,我们没必要成为敌人,不是吗?大人并不是英格兰人或者丹麦人,北方的这些陈皮烂谷的恩怨和你毫无关系,天主见证,我对您的主子也绝无恶意,或许有一天,我们还会成为更亲的亲戚哪……”
亨利并不理解对方的最后一句话,但是他知道自己有义务了解眼前这个人,这是他作为北境新任守护的职责。
唐纳德其实并不是个城府很深的家伙,亨利觉得自己很了解这种人,本质上,他和自己没有多大区别。倒是那个马尔斯内克塔,看起来就像是死了一样,却还是屈辱地苟延残喘着,他到底为什么一定要这样活下去呢?男人并不是女人,男人需要一定的意义,需要某些原则。对女人来说,存在先于本质,她们的天性更加柔和,比起雄性更擅长感情,但是男人永远得承担原则的负担,永远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因为那些事情和他们“想”做的是如此违逆。
这个瘸腿的伯爵一定被某种“责任”折磨着,如果是出于天性,一个人为什么会“选择”奴役?有谁见过一个敢于屠戮修道院的人每天束手就缚,屈膝侍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