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斯内普也穿好了几件厚毛衣和大衣后,约翰把刚才就准备好的棉手套,围巾,耳暖和帽子分发给他。
“我不需要这个。”斯内普有些嫌弃的看了一眼暗红色的围巾和手套。
“我们是用眼睛找的,不是用脖子,耳朵或者后脑勺。”约翰催促,“快戴上吧,这个颜色看着更暖和。”
斯内普又嫌弃的看了一眼,还是伸手接过了。
刚才约翰听闻他穿着袍子就去查看了一圈时,那一瞬间扭曲的脸色可怕极了——
在那几秒里,斯内普甚至以为他要气疯了。
——那是为了他而生气。
斯内普突然有了一种奇怪的心情。
就像是那个下雪天在小巷子里,约翰给他变火花看时的心情。
奇怪的感觉,有点新鲜,但不讨厌。
或者说……感觉挺不错的。
穿上了约翰的衣服后,斯内普就变得清晰可见了。
即便他的身体在衣服里变得透明——衣服也还显示着他的所在。
约翰偷偷摸摸的领着斯内普下楼。
劳斯太太不知道出门了没有。要是她看到,肯定该奇怪自己什么时候带回家了一个客人——尤其身上还都穿着他的衣服。
“呀?这位是——”真是乌鸦嘴。劳斯太太正坐在客厅里看电视,此时看到楼梯上的斯内普,有些诧异。
“今天有客人来过吗?约翰,他是……?”她疑惑的喃喃。
约翰尴尬的笑着,干巴巴的试图解释:“这是……这是斯内普先生。我的——我的——”
他卡了壳,不知道该说个什么身份。
如果说是父亲的亲戚,也是可以的,因为斯内普这个姓非常少见。
可是约翰心中有他那个不可告人的小心思,因此不愿意这样说。
他求助的看向斯内普,期望他能补了这个漏洞。
“哦——真是欢迎欢迎!”斯内普还没开口,劳斯太太就突然恍然大悟状。她已经自己脑补出了什么。
“小伙子你叫什么?看起来可真稳重。我是艾达·劳斯。是约翰请来的的佣人。”劳斯太太笑眯眯的,变得十分热情。
约翰看斯内普一脸不准备回答——或者说没做好回答准备的样子,于是替他说:“他叫sev——呃,sebastian。”
“没错,他叫塞巴斯汀。”约翰看了一眼斯内普,发现他也在看自己,眼神中并没有反对的意思。
塞巴斯汀在希腊语里是“受尊敬的”,“庄严的”的意思。
约翰觉得很配斯内普。
毕竟“西弗勒斯”在拉丁语里的意思是“严厉的”。
说到这里约翰就想吐槽……你说谁家给孩子取名“严厉的”。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我看这个“sebastian”翻译过来应该是“塞巴斯蒂安”。只是总想起《黑执事》里的塞巴斯蒂安,所以用了“塞巴斯汀”这个翻译。
也是为了对应上西弗勒斯的前两个字母23333.
☆、第三十四章
好不容易摆脱了突然变得很热情的劳斯太太,约翰和斯内普走到玄关。
约翰赶紧把自己的两双厚棉靴找出来——是那种高筒到小腿的,里面的厚毛简直能让爱斯基摩人也不再抱怨寒冷。
“呃,尺寸